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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及环境监测问题探讨研究
            Research on Water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Issues



                (八)搭建“智慧水”平台,强化信息化应用
                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已被广泛应用于一些行业,但其在城镇
            供水方面的应用尚不多见。在处理城市污水时,有很多方面需要借助相关技术。

            其中,在城市排水管网和泵站的普查和详查 GIS 的应用,水质和水量的跟踪测算,
            以及运行和维护管理等领域;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的在线监测,数据运行和管理模
            拟,智能运行和控制情景模拟,专家运行和决策咨询,运行和管理专家诊断;在
            区域性(省、市级)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联动监管、区域水环境监测和调度等领域,

            都需要大数据和云计算的支持和应用。
                (九)健全法律法规,使执法规范化
                首先,根据《环境保护法》,对中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违法”和“超限”两
            种情形,分别进行了处罚,使之易于操作和执行。其次,在城市污水治理体系中,

            关于污水超标的法规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单从按日计罚的观点,无法从根源上
            解决财政出钱交罚款,企业不受伤,无动于衷,对其他工业企业采取两种执法方
            法的问题。然而,就水环境质量而言,限制、关停,甚至关闭这一最终环节而言,
            则显得更加缺乏可操作性。为此,需要对《环境保护法》与《水污染防治法》中

            关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处罚进行细化、明确与完善。
                因此,作为水环境治理的重要载体,城市污水治理体系必须从多方面入手,
            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
                近年来,中国的城市污水处理与处理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15—2018 年,
            全国已建成 481 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年处理废水 606.02 亿立方米,年处理 COD

            降低 1434.97 万吨,年处理 NH3-COD 降低了 141.56 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18.6%,较上年增长了 13.5%,NH3+COD 减少了 20.3%,减排成效明显。
                在城市污水处理领域,也有很多问题,在 2016—2018 年已发布的 12 批次国

            家重点监控企业主要污染物严重超标的名单中,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为主体的污
            水处理厂,占到了严重超标单位总数的 44.55%。另外,从区域上来看,各大城
            市的水质指数分布较为集中,主要分布在秦岭—淮河流域北部,占全国水资源总
            量的 4/5 以上;未达到稳定排放标准的企业,占 85% 以上,其中以地市级及以下

            城市污水处理厂为重点。分析结果表明,运行管理因素、工艺设计因素以及上游
            水源污染是导致水环境质量不达标的主要因素,占 91.77%。
                在深入剖析了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的基础上,总结出了影响其稳定运行的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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