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1 - 地方非遗文化育人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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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非遗传承的目的。开展活态传承的关键是把传承和传播结合起来,突破单一的静
              态保护和文字记录形式,有了传承者的参与,非遗的传播必然会更为顺畅而广泛。
                  (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生产性保护,密切非遗与民众的紧密联系
                  事实上,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衣食住行很多都与非遗有着密切关联,很多

              项目在今天仍表现出不朽的生命活力。以生产性保护的方式传承非遗,表现为契
              合保护规律的基础上,借由生产的方式让它们得到传承和发展。一方面,采取生
              产性保护,有利于商品市场条件下非遗项目参与其中,取得经济效益,进而使从
              业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并吸引更多人参与到该项目的学习和传承活动

              中;另一方面,以生产的方式传承,能更快地将非遗项目产品被广大民众所熟知,
              进而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构成,使非遗与广大民众产生紧密关系。由此
              非遗的传承和发展才会形成良性循环,构建出有着造血功能的完备体系,达到活
              态传承的目的。

                  (三)建立培养培训机制,促进非遗传承人队伍的壮大
                  培养培训机制的机制需要分为几步:
                  第一,强化传承人队伍的建设工作。形成了完整的继承人梯队,并建立了“国
              家、省、市、县”的四级非遗传承人名录制度;使传承人的学历水平和知识结构

              进一步完善升级,使更多有能力有抱负有志向的青年主动加入其中,成为新的“候
              补传承人”与“潜在传承人”,鼓励他们优先申报代表性传承人;使传承人队伍
              不断扩充,为传承人专门打造后备人才库,预先储备项目存续与发展人才。
                  第二,增强传承人培训力度。成立专门的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所,给予一定的

              资金支持其收徒和传艺等各项活动;为代表性传承人参与各类文化主管单位或社
              会组织举办的交流、展示、宣传等活动提供帮助与支持;成立专门的代表性传承
              人大师工作室,将其设立在学校、景区、家庭、公共文化场所等,并开办培训班,
              为传习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按照既定制度做好传承人的有关培训、交流、参观活

              动,为其开设专门的市场营销、产品经营等课程,使其强化非遗有关的知识学习。
                  第三,开展传承人交流合作。为传承人和研究机构、设计人员合作牵线搭桥,
              由原材料、制作工艺和程序等步骤出发,帮助传承人做好遗产项目真实性、完整
              性的维护工作;进一步发掘各方非遗名录项目传承人群体、研究者、爱好者的主

              动性,举办工艺美术类传承人群体研修研习的培训活动;力邀高校或研究机构帮
              助传承人开展保持项目核心价值前提下的适度创新活动,使项目在当代社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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