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 -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探索
P. 29

第一章  文化创意产业概述


                 在中国,中央层面统一使用“文化产业”这个名称。但在学术界和地方,则

             存在不同的讨论和探索。
                 1998年,中央批准在文化部设立文化产业司,标志着文化产业从学术领域走
             进政府决策层面。2000年10月,中共中央十五届五中全会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
             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这是首次在中央正式文

             件中提出了“文化产业”这一概念。此后,中央文件都是一以贯之地使用“文化
             产业”称谓。2002年党的十六大正式提出“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大力发展文化

             产业,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
             荣”;2009年,国务院通过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标志着文化产业正式上
             升为国家的战略性产业;2010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
             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了推动文化产业

             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战略目标;2011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
             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
             定》,提出要“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

             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到2020年“文化产业
             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
             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文化部印发《文化部“十三五”

             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文化产业是这两部规划中的重要内容。《文化部
             “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更是专门对文化产业作了更具体的规划。
             《文化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则明确了推动文化产业的

             具体领域之一——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
                 可见,中国中央层面已经对文化产业的战略意义达成了共识,并在称谓上保
             持了一贯性和连续性。而在各地实践及相关学术论述中,则不乏以“文化创意产
             业”指代“文化产业”的情况。例如,上海、北京、杭州等城市皆称“文化创意

             产业”。
                 第一,国家层面把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并列,强调新兴产业的发展。2006
             年,《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指出文化产业包括影视、出版、
             发行、印刷、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等10大类。2009

             年7月,国务院出台《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提出重点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


                                                                                     19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