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5 - 森林资源的培育与保护及其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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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森林资源保护 » 第七章 世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
东部生态格局,保障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在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
建设城市副中心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水城共融、多组团集约紧凑发展的生态城市,
落实通州区“一环、两带、两区”绿地结构,规划通州区完成造林绿化任务 14.5 万亩。
规划落实后,将形成如东郊森林公园、台湖、凉水河湿地、西集、北运河湿地等以林
为主的万亩斑块约 10 处。北京平原造林如图 7-2。
图 7-2 北京平原造林
二、福建推行重点生态区商品林赎买
林业是生态文明的根基,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是中国林业政策由“经济优先”变
迁为“生态优先”的产物。政府通过规制把林业经营者私人所有的商品林变成生态公
益林,实施严格限伐禁伐,保护了生态环境,但也造成林业经营者收益受损,林业经
营者利益与生态效益矛盾日益凸显。为解决这一矛盾,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开始重点生
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探索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生态补偿模式。
随着赎买改革的推进,福建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陷入政府资金不足、林业
经营者参与意愿低、生态与经济难以协调发展等生态补偿困境。党的十九大提出建立
“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为福建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明确了改革方
向,即在政府规制下,将私有商品林收归国有经营,并激励以生态效益为导向的林业
经营方式,实现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这是对以产权交易为核心的“科斯式”市场化
补偿范式与以政府“管制、征税、补贴”等为手段的“庇古式”补偿范式的一种创新
和补充。因此,本文立足于森林生态补偿的理论缺口与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
的现实需要,构建基于政府“规制—激励”理论的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机制,以
期更好地推动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
福建省是南方重点林区之一,森林覆盖率达 66.8%,森林蓄积 7.29 亿立方米,林
业在福建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与作用。2001 年,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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