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9 - 森林资源的培育与保护及其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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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森林资源的利用 » 第十章 森林资源开发与利用
量占全国总产量的 30%。所以该地区应在改善自然条件的情况下适当营造用材林,改
善林种结构,缓解当地木材供给短缺。虽然高森林资源配置地区是木材供给的主产区,
但是经济林—用材林之间的土地竞争越发强烈,也使得木材供给能力受限。南方多林
地区生态环境压力比较小,增加公益林的效果并不是十分显著。所以该地区应充分利
用地区自然条件优势,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建设国家储备林工程,以满足当地以及
全国的木材需求。同时,需要建立用材林营林的鼓励机制,刺激经营者经营用材林,
进而改善林种结构。在高配置低产量地区,商品林和公益林的土地竞争激烈,林业重
点工程建设是主要的影响因素,因此我们需要在保障公益林面积的同时,大力营造用
材林和发展林产工业,不仅可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同时合理的森林间伐和择伐有助
于森林蓄积量的增加。
总之,不同地区林种结构需要进一步调整:少林区以营造公益林为主,重点发
挥森林资源调节功能,还应适当营造用材林,但并不需要生态脆弱区营造用材林,地
区木材需求可以通过地区间流通来解决;南方多林区应适当调减公益林,大力建设国
家储备林,发挥其地区自然禀赋优势,改善中国木材供需矛盾。各地区应发挥自身优
势,改善自然劣势状态,使有限森林资源发挥最大的综合效益。
兼顾经济和生态效益,调整树种营林和采伐结构,优化木材产品供给结构在中国
木材市场中,国内供给以阔叶原木为主,进口以针叶原木为主。产品结构需要进一步
调整,使得国内供给结构有所改善,减少木材进口风险。因此,根据市场形势和经济
社会需求,合理调整树种结构,不仅促进木材可持续供给,还可以改善生态环境,保
护生物多样性。树种结构的理想目标为通过树种的共生和互补关系,优化采伐和生产
结构,保护生物多样性。根据第七章研究结果显示,在营林不同环节中,树种结构需
要进一步的调整和优化。
首先,在造林工作中,按照适地适树和保证良种壮苗的原则,还需要顺应市场
形势,因此对树种结构提出较高的要求。在考虑经济—生态效益下,东北地区需要栽
种部分针叶类树种,华北地区需要栽种杨树和其他阔叶类树种,华东地区需要栽种杨
树、部分针叶类树种,华南地区需要桉树、马尾松、杉木和部分其他主要针叶树种,
华中地区需要栽种杨树和杉木,西南地区需要栽种杉木和桉树。其中,经营针阔混交
林更有利于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充分发挥和利用。树种结构的调整促进林木持续且
稳定地生长,同时经济社会能够得到自然资源对其在经济和环境方面的福利。
其次,在抚育工作中,保持树种结构调整的目的性与规划性。在不同地区针对
不同树种和龄组的森林,进行区别化和集约化的经营管理机制。具体而言,对于幼龄
林的抚育工作需要加强,尽量减少幼龄林的采伐,避免森林病虫害和火灾对森林的影
响,进一步提升森林质量,保障森林结构优化。对针阔混交林进行天然化经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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