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0 - 森林资源的培育与保护及其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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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的培育与保护及其开发利用
Cultivation, Protection and Exploitation of Forest Resources
合理采用创新技术提升用材林质量,将林木生态—经济效益最大限度发挥。对于低产
林区,以及经济价值不高的分散林区进行改造,改善树种结构,培育优质林木。部分
树种不适合大面积集中化经营的林区,在考虑适地适树和立地条件的基础上,进行针
阔叶林混交,促进森林资源质量的提升,为水土保持以及生态改善提供保障。
最后,在采伐工作开展方面,对于龄组和树种采伐需要进一步控制和调整。对
成熟林与过熟林需要进行适当的采伐,适量地减少成熟林面积,确保所有龄组结构的
合理性。同时,根据地区资源禀赋和资源结构,对采伐量的控制需要与实际情况相结
合,合理制定采伐限额,才能够保证森林的健康与稳定。还应当继续规避乱砍滥伐现
象的发生,积极完善国家森林资源管制制度,合理配置树种结构,进而达到充分发挥
森林资源生态—环境效益的目标。
(二)促进木材可持续供给对策建议
1. 关于提高中国木材有效利用的对策建议
合理森林资源配置是提升中国木材供给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前文研究结果显
示,木材供给能力的提升并不一定可以完全地、快速地转变为木材供给。在森林资源
配置调整转换为木材供给的过程中,无论是在林种替代还是在树种调整方面,均存在
五年左右的滞后期,短时期内不能全面提升木材供给。如果要在优化森林资源配置的
基础上保障木材长期供给的过程中,仍需要提高现存木材利用效率,促进木材可持续
供给。因此,本文建议提高木材回收利用能力,增加国内供给,缓解短期木材供给压
力。在全球化经济的新形势下,中国政府应当和能够采取相应的政策手段来增强木材
循环利用的效果。通过木材循环利用来快速促进国内木材市场的繁荣,缩小供需缺
口,据此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制定木材循环利用规程,科学引导企业利用回收木材资源再生产,充分发
挥导向作用。木材循环利用规程需要明确规定木材回收利用的标准,提升木材产品质
量,增加产品的竞争优势。同时木材循环利用过程需要明确各方责任,减少生产成本
浪费,尽可能节省资源,增加生产效率。
第二,整合林产加工企业的生产环境,实现产业建设要从追求“量”向追求
“质”转变。一方面严格控制木材加工企业的生产,对能耗大、设备水平低下的加工
企业要实行产业转型,对现有企业进行落后生产设备调整,引进新技术,减小环境压
力;另一方面是完善林业产业财政支持政策,对于利用回收木材生产的企业实现财政
补贴或者减税政策,辅助和支持林产加工企业的绿色行动。与一些行业相比,林业发
展基础仍很薄弱,需要政府的财政扶持。
第三,建立回收利用木材产品的品牌战略,实行产品质量认证,提高回收产品的
使用效率。我们应积极调动社会对使用回收木材产品的主动性,制定对再生产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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