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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
(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和管理
项目部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
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认
真组织实施。
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除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预
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安全专业监理工
程师进行审核,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凡属建设部《危
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危险性较大
工程,项目部应组织专家组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论证。
对存在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项目部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技术人员严
格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
要领。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应按方案实施,凡涉及验收的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
参加验收,并及时形成验收记录。
项目部要对从事重大危险部位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登记
造册,掌握作业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在作业活动中要对作业人员进行管理,控
制和分析不安全的行为。
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分部分项
工程、各道工序、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物体的不安全状态进行辨识,
并登记、汇总重大危险源明细;制定相关的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部
位进行环节控制,并公示控制的项目、部位、环节及内容等,以及可能发生事故
的类别、对危险源采取的防护设施情况及防护设施的状态,将责任落实到个人。
项目部项目工程部应将重大危险源公示项目作为每天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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