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3 - 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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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建筑施工安全
交底内容,提高作业人员防范能力,规范安全行为。
安监部门应对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
辨识、登记、公示、控制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重大危险部位作业进行旁站监理。
对旁站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具监理通知单,问题严重的,有权停止施工。
对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
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项目部要保证用于重大危险源防护措施所需的费用,及时划拨;施工单位要
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单独列支,保证专款专用。
项目部应对施工项目建立重大危险源施工档案,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
场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施工安全检查记录。
各级主管部门或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
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检查。应重点检查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和过程控制;检查现场实物与内业资料的
相符性。
各级主管部门或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项目监理单位,应把施工单位对重
大危险源的监控及施工情况作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阶段性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
落实控制措施,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第四节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基础
一、施工安全应急预案概念
施工安全应急预案是对特定的潜在事件和紧急情况发生时所采取措施的计划
安排,是应急响应的行动指南。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订并实施本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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