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1 - 采矿工程中采矿工艺与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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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采矿工程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



               一些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和工艺,要制定劳动安全卫生设计规定,完善技术标准,
               逐步实现对设计工作的安全监察。
                   第二,对新制造设备、产品的监察。作为被监察对象的新制造设备,是指生

               产厂家制造的可能产生特别危险和危害的生产设备、安全专用仪器仪表、特种防
               护用品等。对这些产品,通过制定强制性的安全标准,通过建立国家的安全认证
               制度来把住设计、制造、销售和使用关。需要建立安全认证制度的工业产品大致
               可分为以下 7 类:①容易发生爆炸、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的产品,如锅

               炉、压力容器产品;②有潜在事故危险的机器设备和工具,如冲剪机械、起重机
               械、电梯和提升机械、厂内运输机械、木工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等;③各种安全
               装置,如漏电保护器、超负荷限制器、光电保护器等;④易燃易爆物品、防爆产
               品和工具,如烟花爆竹、防爆电气设备、无火花工具等;⑤职业危害严重的原材

               料,如,含苯油漆、粘合剂、农药等;⑥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网、安全帽、
               安全带、防护鞋等;⑦各种安全检测仪器,如粉尘测试仪、气体检测仪等。
                   第三,对在用特种设备的监察。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冲压机械、厂
               内机动车辆等对职工和周围设施、人员有重大危险的设备,其安装、使用、维修

               和改造都要制定专门的安全规程和标准。国家监察部门要有计划地、分门别类地
               进行建档建卡,分级管理,定期检验或抽查。合格的发证,不合格的限期改进,
               到期仍不合格的进行经济处罚或查封。
                   第四,对有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监察。对危险程度很高、尘毒噪声危害非常

               严重的作业场所,依据国家颁布的各种职业危害程度的分级标准,通过定期检测
               和采用监察手段来进行监督。通过分级和评价区别及划分治理的重点和期限,通
               过检查、考评和限期治理、经济处罚、停止生产等强制性措施来完成监察。
                   第五,对特殊人员的监察。对企业领导和特种作业人员,主要通过建立培训、

               考核、发证和持证操作制度,实现对人的行为的监督。企业领导是企业安全工作
               的决策人物,他们的决策对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通过进行党的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使他们在生产经营决策中能真正做到“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对他们进行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合格的才能上岗指挥生产,

               没有通过培训考核的,无权指挥生产。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可能危及自身的安全,
               同时也可能危及他人的安全。他们可能是一些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增强特种
               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丰富他们的安全技术知识,使他们能掌握熟练、过硬的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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