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3 - 新时期儒学的传承与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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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推陈出新走好新时代“两创”实践之路
西晋郭象则认为名教即自然。宋明以后,道学兴起,道学家们把社会道德伦理规
范称作“天理”,如今部分人认为他禁锢了人们的言行,在吸收传统文化的优秀
养分时应予以剔除。这些姑且不论,齐景公的回答才是耐人寻味之处,要知道,
正是儒家思想与我国传统君权利益的大体一致性,使得儒家思想作为我国传统文
化的主体一直保存了下来。为什么君权会与儒家思想保持一个大体的一致性?这
就牵扯到了儒家思想的另一个鲜明特点,爱有差等。而此特点又与等级制度息息
相关。所谓爱有差等,也本源于周礼“尊尊君为首”和“亲亲父为首”的基本原
则,上述孔子提到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道德观念,一方面是对等级
制度的强调,它侧重于冷冰冰的条文,另一方面就是对爱有差等的诠释,它更多
的倾向于温情脉脉的家庭血缘观念。继孔子之后,孟子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
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汉代,董仲舒
按照他的大道“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对五伦观念作了进一步的发挥,
提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董仲舒认为,在人伦关系中,君臣、父子、夫妇三
种关系是最主要的,而这三种关系存在着天定的、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 : 君为主、
臣为从 ; 父为主,子为从 ; 夫为主,妻为从。亦即所谓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
夫为妻纲”这三纲。三纲皆取于阴阳之道。具体地说,君、父、夫体现了天的“阳”面,
臣、子、妻体现了天的“阴”面 ; 阳永远处于主宰、尊贵的地位,阴永远处于服从、
卑贱的地位。董仲舒以此确立了君权、父权、夫权的统治地位,把封建等级制度、
政治秩序神圣化为宇宙的根本法则。儒家认为,如果人人都能坚持伦理纲常之道,
就能维持社会的稳定和人际关系的和谐,就能因此达到“大同”的境界。
这其中的关键点就是,儒家治国理念中是不存在“无君”这一概念的,因为
在传统儒家士大夫的思想中是有差等、有尊卑的。传统儒家士大夫会为暴君的统
治而苦恼,会为民众进行申诉,甚至会以生命进行劝谏,可以用“道统”来制衡
“治统”,但是绝对不会去推翻皇帝制度,不会去允许无差别的社会出现。就比
如面对夷狄的态度,孔子曾对樊迟讲:“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
不可弃也”。这句话体现了孔子在面对夷狄时的态度,这也是儒家士大夫在治理
国家时面对夷狄的主要对策,即“抚远人”。这里要注意,第一,是“抚”而非
“同”,也许夷狄会因为中原优秀的文化主动服膺,但绝非强制性的去同化;第
二,“礼”本身即是爱有差等的表现之一,是等级制度的体现。
从个人层面来说,如何达到“大同”境界呢?这是儒家的核心方法论,即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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