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9 - 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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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移动互联网公共信息安全
一个因素,它主要存在于运行安全、数据安全方面,确保信息在传播过程中能够
真实有效。
5. 可控性
可控性是指在信息系统中具备对公共信息流的监测与控制特性。这个特点主
要是存在于信息的运行安全以及内容安全方面。在对移动互联网进行监督检测时,
一般都会对特定的公共信息采取主动的行为,这也体现出了公共信息及信息系统
具有可控性的特点。
第二节 移动互联网公共信息安全现状及问题
一、移动互联网的公共信息安全管理现状
中国在 20 世纪 90 年代由美国连接到互联网,并于 2003 年开始在移动互联
网发展,虽然发展速度快,移动互联网普及率已超过 20%,但使用的频率低、深
度小,所以在当时的环境下加速中国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仍然是发展的移动互联网
管理政策的基本点。但是随着技术的日新月异特别是智能手机终端的出现,移动
互联网的发展速度可谓是“一日千里”,可是与此同时我国的监管机制却未能有
效地平衡。对互联网的信息进行网络监控是国际惯例,几乎每个国家都监控互联
网上的信息,但对于我国来说由于绝大多数的信息都是来源于国外,所以造成了
来自国外的相当一部分信息难以监控的窘状。虽然我国在对国外的网络信息的筛
查上采用了限制外网接入权限和关键字屏蔽,但是对于智能手机终端来说所起到
的作用仍然有限,一部分手机终端通过运营商的宏基站提供的无线信号可以直接
跳过防火墙的限制直接访问国外的非法网站。通过搜索引擎,你可以很容易地发
现不良信息,中国只能通过 DNS 拦截,但只要其为可重复使用的域名,那么就
很难彻底解决不良信息的泛滥的问题。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国家对其管理水平方面也在不断的提高,至今为止,
中国信息安全大会已经历经二十届,但是针对移动互联网公共信息安全的研究却
非常的少,无法与移动互联网的发展速度相适应。在 21 世纪初期,国务院成立
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组织协调各种关于信息安全管理的重要问题,
在 2001 年的“863”计划中,我国政府提出了要针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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