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7 - 医疗器械技术研究与应用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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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医疗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研究



               点、处置等工作。同时,各使用部门指定专人作为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国
               有资产管理,责任到人。

                   2. 信息化助力国有资产处置管理
                   所有医疗设备均须粘贴资产标签,所有需要处置的资产,必须经院内国有资
               产管理系统查找对应资产编号后进行申报。需要调拨的设备,由转出科室进行线
               上申请,转入科室同意后进行转入。需要报废的设备,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医
               学装备管理部门负责报废鉴定,上传鉴定报告。可报废设备由医学装备管理部门

               统一收回,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废流程结束后,采用招标等方式,对报废医疗
               设备进行统一处理。此外,对于放射类的设备,进行报废处置前需要向环保部门
               请示,并进行无污染、无害化处理,并及时上报环保及卫生管理部门,在《放射
               诊疗许可证》及《辐射安全许可证》上进行退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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