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9 - 农业经济管理的发展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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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农产品概述



             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体系大致基本形成,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
             安全法》等。但这些立法制度只能从表面加以规范,原则性较强。但从根本来
             说,其可操作性较差。在执法建设中,执法力度缺失且力度不强,根本无法解决
             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

                 1.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尚不完善
                 中国于 2006 年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但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却不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大多属于原则性较强的规定,并且缺少明确的实

             施细则办法以及司法解释等,从而造成大多数农产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不能明确自
             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且相关执法部门在执法中无法明确其权力进行执法,导致其
             可操作性大为降低。
                 2.农产品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体系不健全

                 中国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涉及的部门较多,对农产品生产、流通、经营
             等进行检验检查和执法监督,存在不明确性。至今在实行的农产品标准中,部分
             已有多年未修改,对于目前的质量安全保证意义不大。同时在检测机构中,设备
             陈旧,检测技术不强,一定程度上也很难应对所有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在产

             品认证制度上,注重认定工作,却忽视后续的监管力度,一旦认证成功就造成一
             劳永逸的局面。

                 二、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问题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
                 中国虽然已经形成了基本的法律法规框架,但必须制定具有操作性强、明确
             的法律规范,并且出台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从而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供强有
             力的制度支撑。如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适用范围,对于农产品的生产、加

             工、经营、销售等环节,以法律制度形式保障其安全建设。建议借鉴其他国家的
             先进立法制度经验,对于农产品准入制度以及各种农产品等进行单独立法。
                 (二)加强执法体系制度建设,明确各部门执法职责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制度完善下,应加强执法体系制度建设,明确各执法

             部门的职责。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关键作
             用。同时应进一步加大执法和惩罚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
             农产品制假造假行为,更好地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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