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4 - 新形势下农业经济管理优化
P. 154
新形势下农业经济管理优化
Optimization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 Management in the New Situation
告的家庭农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农民专业合
作社从事符合法律规定的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活动;其他应当得到政府相
关部门帮助或支持的服务活动。国家还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给予适当补贴补
助或优惠奖励性扶持政策。
五、中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经营管理方面规定了几条思路
对此,《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提出了几条规范思路: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
切实加强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领导。二是要坚持依法办社,建立健全规范的合
作社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三是要坚持以农为本,强化农民利益导向,规范合作
社的组织运行和财务管理和内部管理制度等。四是强化服务功能,规范合作社
行为。五是建立健全服务制度和运行机制,为农民提供优质的服务。六要加强合
作社规范化建设,严格合作社登记程序。七个方面强化了规范运作和风险防范措
施。主要包括:对合作社实行成员账户制,设立监事会或理事会;建立健全内部
规章制度和经营管理制度等。但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否实现可
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因此可以看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合作社
的规范和发展都作出了全面系统指导,有利于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生产经营中的
主体作用。
当前,中国农村发展形势大好,特别是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工业化等重大战略
的实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和帮助越来越大。作为新型农民的一部分,对
合作社的规范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只有不断规范和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环
境、提供服务,才能更好地发挥合作社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使之成为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一支重要力量。同时也应当看到,目前合作社在自身发展
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缺少自我约束力;二是农民素质还有待提高;三是
风险防范能力不足;四是存在政府监管缺位等问题与实际脱节;五是社员对合作
社的发展期待还不够,有的已建立合作社,但没有发挥作用等等。这些问题表明
要规范发展,必须依靠法律制度的引导和监督。笔者认为:一应从法律上进一步
明确要求合作社成员为维护自身利益而自愿加入合作组织中去;二应在设立之初
就把合作社设立作为一项组织活动或一项业务进行管理。
·1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