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5 - 老旧房屋的检测鉴定及加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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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老旧房屋结构加固改造设计







                       第六章  老旧房屋结构加固改造设计




                       第一节  加固改造设计中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


                   一、检验和评估的必要性


                   为掌握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适用性及耐久性,在加固之前,需对结构进行
               检验与鉴定,并对其可靠性作出准确评估。检验与认证工作应委托具有资格的机
               构进行。在进行检测时,要结合房屋的具体情况及特征,对钢筋混凝土结构,要

               注意对其混凝土强度、钢筋布置、裂缝状况、混凝土碳化深度、蜂窝缺陷等进行
               检查。结构评估的目标是依据现有国家标准 GB50290—1999 《民用建筑可靠性
               鉴定标准》, JGJ 125—1999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GB 50023—1995 《建筑
               抗震鉴定标准》,对结构进行校核分析,找出结构的薄弱部位,对结构的安全、
               耐久性进行评估,并提出加固措施。评定结果可作为改建、加固设计的基础。


                   二、改建,增层,加固设计中的责任划分,设计依据,加固后的使
               用年限,设计原则和关键


                   按照相关法规,在对已建房屋进行改建、加固设计完成后,承担该项工作的
               设计机构应当对该建筑的安全、耐久性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原设计机构没有参加
               改建、加固设计,则不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改建、补强的设计工作,必须委
               托具有资格的设计机构或科研机构进行。
                   在进行改建和加固设计时,要依据鉴定的评定报告,对现有的结构的安全、

               适用性和耐久性进行分析,以决定是否需要进行改建和加固,以及采取什么样
               的设计方案。根据现行的《混凝土结构加固技术规范》,JGJ116—1998 《建筑
               抗震加固技术规程》,CECS77—1996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以及

               CECS161:2004 《碳纤维片材加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在此基础上,结合现
               行的结构设计规范,制定相应的规范。
                   对既有构件进行加固和加固,在对已有构件进行承载能力校核时,可参照《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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