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 - “互联网+”背景下农业经济与农村金融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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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互联网+”融合


                   (二)发挥视频号与公众号的传播优势
                   尽管“朋友圈+微信群”的传播方式具有便捷性,但其局限性在于难以快速
               复制和扩散。因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进一步发挥视频号、公众号的作用。视

               频号可以发布短视频,展示农产品的种植、采摘、加工过程,增加消费者的信任
               感和购买欲望。公众号则可以通过发布文章,讲述品牌故事,传递品牌价值,增
               强消费者的品牌忠诚度。
                   (三)建立微信小商店实现商业闭环

                   微信小商店是微信平台提供的一个低成本、易操作的电商工具。新型农业经
               营主体可以通过建立微信小商店,将产品信息、价格、库存等管理功能整合在一
               起,实现线上销售、支付、物流等环节的闭环管理。通过微信小商店,每个用户

               都可以成为潜在的再传播者,帮助信息从主体的朋友圈扩散到更大的社交圈子,
               实现私域流量的不断向外扩散。

                   二、充分发挥抖音等平台的公域增量拓展作用

                   近年来,以抖音、今日头条、快手等为核心的自媒体平台快速发展,累积用

               户已突破 10 亿。这些平台不仅成为消费者获取新闻资讯的重要渠道,也成为他
               们下单购买商品的主要平台。直播带货成为近年来的流行方式,孵化出众多网红
               大 V 和生鲜产品销售账号。

                   (一)利用短视频和直播进行品牌营销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通过在抖音、快手等平台发布短视频,展示农产品的
               特点、种植环境和生产过程,吸引消费者的关注。同时,通过直播带货,直接与
               消费者互动,解答疑问,提高购买转化率。例如,眉县猴娃桥果业专业合作社在
               抖音开展直播,每天都有较稳定的猕猴桃销售订单。

                   (二)警惕低价促销的风险
                   然而,必须看到,当前抖音、快手等平台的直播带货也存在一些风险。最典
               型的是低价促销策略,如 9.9 元、6.9 元甚至 4.9 元单价全国包邮的促销方式。这

               种低价策略往往导致生产者寻找次等品替代,损害品牌形象。同时,部分新型农
               业经营主体可能误以为低价促销可以吸引大量消费者,并在以后通过提高消费者
               黏性、销售高价格订单实现盈利。但事实上,这种策略可能忽略了部分消费者“爱
               薅羊毛”的习惯,过高估计了消费者的品牌忠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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