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 - 法律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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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跨境法律理论与实践
际争端解决领域的涉外法律人才任重而道远。这些领域产生的争端,需要具有国
际视野、了解国内外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熟悉国际规则惯例并能参与国际竞争的
高素质涉外法律人才提供法律服务予以支撑。
(三)我国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快速推动与现实困境
随着我国科技强国战略实施和“一带一路”建设、《中欧全面投资协定》
(EU-China Comprehensive Agreement on Investment,CAI)以及《区域全面经济
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等重要
国际条约谈判推进,服务于科技企业和国家战略安排的涉外法律人才需求旺盛,
应用前景十分广阔。尽管国家为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提供了相应的规划方案,并且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实践中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仍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
1. 顶层设计由“积极鼓励”向“加快加强”迈进
随着我国科技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涉外法律人才需求缺口较大,国家已
意识到涉外法律人才的特殊性、重要性以及培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日益重视
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规划,逐步提高涉外法律人才的培育力度。
一方面,2011 年至 2018 年,我国制定实施了多个顶层设计文件,稳步推进
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方案建设。2011 年 12 月,《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 号),正式开启我
国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序幕。文件明确指出“把培养涉外法律人才作为培养应用
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的突破口。适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国
家对外开放的需要,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
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的涉外法律人才”。时隔一年,《教育部办公厅、中央政法
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的通知》(教高厅函
〔2012〕47 号),以高等院校为基础加强涉外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落实,并且
批准中国人民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 22 所高校为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作为 58 个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之一,
同时布局服务科技企业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方案。时至 2016 年 12 月,中央全面
深化改革委员会批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明确指出“积极鼓励
具备条件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按照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需求创新涉外法律人
才培养机制和教育方法,完善涉外法律的继续教育体系。充分发挥高校现有的
22 个卓越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作用,加快培养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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