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 - 高校财务治理现代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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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当前我国高校财务治理状况
无法根据实际情况迅速作出调整,这在快速变化的环境中可能会造成决策滞后。
其次,规章制度制定权的集中容易导致制度僵化。虽然统一的规章制度有助于规
范财务活动,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规章制度过于僵硬,不考虑具体情况,就可
能导致基层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困难,甚至产生抵触情绪。再次,会计实务治
理权的集中虽然有助于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但也可能导致基层财务
人员的积极性受损。基层财务人员往往只能执行指令,缺乏参与决策的机会,这
可能削弱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后,高度集中的财务治理模式还可能导致信
息传递的延迟和失真。所有财务信息都需要逐层上报,这增加了信息传递的时间
成本,并且在层级较多的情况下,信息可能会经过多次过滤和解读,从而失去原
始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尽管同一领导下的集中治理模式能够确保财务活动的统一
性和标准化,并有助于提高财务决策的效率和财务活动的透明度,但它也可能导
致决策灵活性不足、制度僵化、基层积极性受损以及信息传递的延迟等问题。因
此,在实施这一模式时,高校需要综合考虑其适用性和局限性,并探索适当的调
整措施,以确保财务治理既能保持统一性,又能兼具灵活性和适应性。
二、同一领导,分级治理
在同一领导下的分级治理模式中,高校仍然遵循统一的财经方针和政策,全
校实行统一的财务收支计划,并制定统一的财务规章制度。与集中治理不同的是,
分级治理模式在具体执行层面赋予了二级学院一定的自主权,以增强财务治理的
灵活性和适应性。分级治理的特点在于对高校下达的预算资金具有统筹权和使用
权。学校管理层在确定总体预算后,会根据各二级学院的实际需求和计划,将预
算资金分配给各二级学院,并赋予它们一定的资金使用自主权二级学院可以根据
自身的实际情况,在预算范围内灵活使用资金,以更好地支持教学和科研活动。
此外,二级学院在执行学校财务规章制度的过程中,享有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的权
利。虽然学校制定了统一的财务规章制度,但各二级学院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
需求,制订更为细化的操作指南和流程,以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更具针对性和实
效性。这种做法有助于提高财务工作的灵活性和效率,使规章制度更贴近实际操
作。分级治理还赋予了二级学院财会业务的治理权。这意味着二级学院负责具体
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日常的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编制等。通过这种方式,二级
学院能够更好地掌握自身的财务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在必要时向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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