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3 - 水利工程建设技术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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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要点研究
或者同时负责多个项目,无法做到专职负责。另一方面,项目法人组成人员在政
府机关任职,不可避免会受到其上级领导的行政干预,使得项目法人的决策受到
项目建设管理部门或者地方政府的干扰,无法正确行使项目法人职权,甚至被上
级部门所“俘获”,完全听命于部门指令,违背了组建项目法人的初衷。
(3)作业人员的因素
质监人员的因素。没有独立的质量监督机构,没有固定充足的质量监督经
费,就不能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质监队伍。质监人员的专业素质、职业素质得不
到保证,在职继续教育培训缺少组织单位,教育培训制度得不到贯彻落实,质监
活动的开展得不到有效约束。再完善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缺失有力的执行者,
也只能是纸上谈兵。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项目法人等
领导人的质量管理意识的缺乏,质量责任得不到落实,质量责任体系不能正常运
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无法有效开展。另外,监理人员、施工人员、设计人员、
检测人员的因素也是不可忽视方面。
2.技术因素
项目决策和设计阶段缺乏有效的质量监控措施,项目水平、设计水平得不到
保证。施工技术水平与建筑工程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由于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难
度不大,水工建筑物结构比较简单,大多数中小型水利工程对施工技术水平的要
求并不高。水利工程施工队伍的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特级、一级施工企业的施工
质量基本能够得到保证,其他企业的施工质量还有待提高。质量监督机构的技术
力量。质量监督费的落实问题,限制了质量监督机构的硬件建设,日常办公设
备,进行现场检查的交通工具、收集整理信息资料的技术措施要求无法满足。检
测单位的技术力量。水利工程检测行业还在逐步发展中,落后建筑检测水平。目
前,济宁市仅有三家乙级检测单位,经营范围局限在混凝土、岩土、两侧三个专
业。检测力量的不足影响了第三方数据的准确可靠。
中国水利行业属于农业体系中,属于弱势部门,虽然近几年国家在政策上较
为重视,但在各省、市的财政支持力度并没有较大改善,水利行业整体发育不
良,管理水平、技术水平与中国的经济能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3.管理因素
国家法律规定水利工程实行分级管理制度,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除已有规
定外,投资规模也成为划分水利工程项目管理归属的一项重要指标。造成工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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