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2 - 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医“天人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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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逻辑要求定义符合须“种差+属”。一方面,找出被定义项

                    邻近的属概念,即确定它属于哪一个类。另一方面,被定义项所反映
                    的对象同该属概念下的其他并列种概念进行比较,找出被定义项所反
                    映的对象的特有属性,即种差。需要格外注意的是,定义项中不能包

                    括含混的概念。即定义不能含混。
                         我们现在使用的“中医”“西医”两个概念分别是“中国医
                    学”“西方医学”的简称。目前还没有见到关于“中医”“西医”的
                    准确定义。常见的解释是:“中医”指的是以《黄帝内经》为诊断治
                    疗疾病基础的医学;“西医”呢,会不会是来源指西方的医学?
       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医
                        (二)概念划分的原则
                         逻辑学关于划分的定义是将一概念所反映对象,分为若干个小分
                    类,揭示概念的外延。

                         划分是根据概念的属种关系,把一个大类(属)分成许多小类
                    (种)。划分后的种概念具有属概念的属性,划分后的子项可以用母
                    项的名称指称。
      “ 天人合一
                         所以当对“中医”(或曰“中国医学”)概念进行划分时,就应
                    当包括中国人治病所依据的岐黄医术、藏医、维吾尔医学、苗医等。

                    而不应当是中国东部、西部、南方和北方医学。因为根据定义,中医
      ” 关系的研究
                    属于医学这个“属”。
                         而“西医”也是以方位确定的概念。“西方医学”不仅包含古代

                    阿拉伯医学、古代印度医学、古代希腊医学、古代欧洲医学。而如果
                    将“西方医学”局限在欧洲,那么“西医”就应当包括古希腊医学、
                    古代欧洲医学和文艺复兴以后的现代欧洲医学。
                         很显然,以地域作为医学分类的标准,是不合适的。因为它没有
                    揭示医学的特有属性。一旦我们严格规范概念的定义和划分依据,那

                    么可以肯定地说,目前使用“中医”与“西医”的这种分类方法是导
                    致我们认识错误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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