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 - 基于人工智能的图像识别技术研究
P. 22
基于人工智能的图像识别技术研究
Research on Image Recognition Technology Based o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对数据利用的高要求,需要通过精细化的数据分类分级实现精确的数据合规。以
往立法分行业分领域规定了分类分级制度。20世纪70年代前后尤其在2000年以
后,在数十余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针对不同行业领域均建立了“分
类”“分级”“分级分类”或者“分类分级”管理等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以下简称《数据安全法》)首次确定了数
据领域的分类分级制度,其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
度”。分类分级的思路大体等同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数据分类分级的难
度远大于现有的其他分类分级制度。各部门还在进行探索,如2022年2月10日公
布的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对
数据分类分级进行了细化、规定。2021年11月国家网信办《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
例(征求意见稿)》也选取数据分级进行了细化。但目前制度建设层面,缺乏对
数据分类作出实质性的规范,已有的一些涉及分类分级的标准及规范性文件执行
情况欠佳。在具体的数据合规中尚难给予数据分类分级较为精细、清晰地合规
指引。
1.数据分类分级的诸多痛点和难点
(1)分类分级的对象具有复杂性、动态性,且质量参差不齐
表现为:第一,作为数据分类分级的对象,数据存在多种形态,包括数据
元(data element)、数据记录(data record)、数据表(data table)、数据库
(database)等,使得数据分类分级过程中较易出现分类分级对象处于不同维度
的问题,增加了分类分级的复杂性。第二,对于某一数据处理者而言,因为数据
收集、加工、删除等原因,其所控制的数据几乎时刻处在变化中,这种变动性对
数据分类分级提出了新要求,增加了分类分级的难度。第三,实践中,虽然各行
各业都积累了大量数据,但数据质量参差不齐,对于结构化的数据而言,较易通
过技术手段进行分类分级;但对于非结构化的数据,分类分级的难度则巨大。
(2)分类分级的标准较为主观、宏观,具有不确定性
一般分类分级的对象,如植物分类、动物分类,其分类标准具有客观性。但数
据分类分级的标准具有客观性和主观性相结合的特征。在主观性判断标准中,至少
包含以下因子:数据的重要性、数据泄漏或者破坏所造成的影响对象、影响范围和
影响程度、对数据的监管要求、数据的价值再挖掘的可能性,而且这些主观性的标
准又相对比较宏观,缺乏定量分析,进一步增加了数据分类分级的不确定性。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