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与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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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


             开展业务,一个协会相当于一个大的检验集团,但不在日本以外国家或地区开展

             特种设备的检验相关业务。在检验业务方面,欧美为市场化的方式,由特种设备
             用户自由选择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而日本为行业垄断方式,行业协会指定各分部
             的检验服务范围。
                 1.美国与欧盟:市场推动模式

                 1)美国
                 国家设立监督机构,具体业务授权下放。美国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管
             理上虽设置了独立的监察部门,但政府只起辅助和监督的作用,并以企业检验检

             测为基础。第一,美国在联邦层次上并没有专门的特种设备监察部门,也没有
             一部统一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法,但在州一层次上拥有独立的特种设备的监察机
             构,还有一些州尽管没有相应的特种设备监察部门,但是有很详细、具体的特种
             设备的安全法规。第二,美国政府对特种设备没有独立的检查措施,其检查过程

             依赖于企业的检查检验,是在企业基础上完成的,测试过程政府仅仅出席见证。
             在企业层面上,需由有相关资质的联邦人员实施特种设备的检查检验和测试,或
             特种设备所属保险公司的检查员进行。持证检查员或其他从事检验的有资格人士

             通常以个人名义或合伙成立顾问检验咨询服务公司进行检验工作,保险公司也雇
             用这些检验人员提供“检验—保险”一条龙服务。
                 2)欧盟

                 国家不设监督机构,业务授权权威机构。欧盟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发展模
             式与美国类似,欧盟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是由被授权机构、被认可的第三方组织
             以及用户机构来完成的,政府的作用体现在制定以及颁布授权机构、监督和管理

             上。在特种设备检验方面主要是社会检验机构,这些检验机构都是世界性公司,
             承担的业务一部分是法定检验,一部分是商务检验。承担法定检验需要取得相应
             政府机构的授权,并接受其监督。就目前而言,部分成员国由于欧盟指令的推
             行,已将政府部门对于特种设备企业的行政审批和强制检验权力下授给相关的检

             验机构。
                 2.日本
                 尽管日本亦为行政主导模式,政府参与了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但在具体的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环节中,政府所起作用也与中国大不相同。
                 首先,中国政府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上全局负责,而日本则是多个部门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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