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5 -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与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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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控制



                 ②监理单位在地基与基础工程完工后,就工程全过程监理情况对其进行质量
             评价,提供主体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当由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
             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③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进行检查,对工程地基与基
             础实体是否与设计图纸及变更情况一致进行确认。
                 ④有完整的地基与基础工程档案资料、见证试验档案、监理资料、施工质量
             保证资料、管理资料和评定资料。

                 2.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主要依据
                 ①《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现行质量验收规范。
                 ②国家及地方关于建设工程的强制性标准。
                 ③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文件、工程洽商记录以及设备技术说

             明书。
                 ④引进技术或成套设备的建设项目,还应出具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
             文件等资料。
                 ⑤其他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内容
                 应对所有子分部工程实体及工程资料进行检查。工程实体检查主要针对是否
             按照设计图纸、工程洽商进行施工,有无重大质量缺陷等;工程资料检查主要针
             对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原材料各项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4.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流程
                 ①由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小组组长主持验收会议。
                 ②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合同履约状况和在
             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③验收组听取各参验单位意见,形成经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的验收意见。
                 ④参建责任方签署的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在签字盖章后 3 个工
             作日内由项目监理人员报送质监站存档。
                 ⑤当在验收过程参与工程结构验收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各

             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
             程验收。
                 ⑥地基与基础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责任方擅自进行上部施工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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