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4 - 税制改革与税收发展研究
P. 134
税制改革与税收发展研究
Research on Tax System Reform and Tax Development
3.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以图书、报纸杂志的形式出版、出版其作品而获得的收
入。作品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和其他作品。
作者去世后,从继承人处获得的递延稿酬,也应缴纳所得税。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提供专利、商标、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特
许经营权的使用权而获得的收入。
来自授予使用权的收入不包括来自版权使用费的收入。作者将其书面作品原
件或手稿复制件公开拍卖(拍卖)所得收入,计入著作权使用所得,在“特许权
使用费收入”项下申报所得税。
个人因特许经营权取得的经济补偿所得,在“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下缴纳
个人所得税,由支付补偿金的单位或者个人代扣代缴。
从2002年5月1日起,无论剧本使用者是否为雇主,编剧都将在“补偿收入”
项下征收个人所得税。
5.经营所得
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
伙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
②个人依法开展的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所得。
③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采购、租赁、分包、转包所得。
④个人其他生产所得、经营活动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收入
利息、股息、红利收入是指持有债权和股权的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
入。其中,利息一般是指存款、贷款和借款的利息;股息和红利是指拥有股权的
个人从公司和公司获得的股息。每股股息按一定比例派发的股息称为股息;以股
份为基础支付的股利,根据法人和法人应以股利分配的利润,称为股利。
①个人投资者取得公司股权后,个人所得税问题为公司原有盈余积累转为
股本。一名或多名个人投资者通过股权收购取得被收购公司100%的股权增加股
本,并在股权交易发生时计入股权转让价款并缴纳所得税。本次增资后,公司将
原账面价值累计的盈余向个人投资者(新股东,下同)转增股本,按下列情况处
理相关个人所得税问题:
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