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3 - 新形势下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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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水环境监测

             的控制程度,即由各控制断面所控制的纳污量不应小于该河段总纳污量的 80%。

             如某河段的各控制断面均有五年以上的监测资料,可用这些资料进行优化,用优
             化结论来确定控制断面的位置和数量。
                 出境断面:反映水系进入下一行政区域前的水质。因此应设置在本区域最后

             的污水排放口下游,污水与河水已基本混匀并尽可能靠近水系出境处。如在此行
             政区域内,河流有足够长度,则应设消减断面。消减断面主要反映河流对污染物

             的稀释净化情况,应设置在控制断而下游,主要污染物浓度有显著下降处。
                 (三)设置方法
                 监测断面的设置位置应避开死水区、回水区、排污口处,尽量选择河段顺直、

             河床稳定、水流平稳,水面宽阔、无急流、无浅滩处。监测断面力求与水文测流
             断面一致,以便利用其水文参数,实现水质监测与水量监测的结合。

                 入海河口断面要设置在能反映入海河水水质并邻近入海的位置。有水工建筑
             物并受人工控制的河段,视情况分别在闸(坝、堰)上、下设置断面。如水质无
             明显差别,可只在闸(坝、堰)上设置监测断面。设有防潮桥闸的潮汐河流,根

             据需要在桥闸的上、下游分别设置断面。由于潮汐河流的水文特征,潮汐河流的
             对照断面一般设在潮区界以上。若感潮河段潮区界在该城市管辖的区域之外,则
             在城市河段的上游设置一个对照断面。潮汐河流的消减断面,一般应设在近入海

             口处。若入海口处于城市管辖区域外,则设在城市河段的下游。
                 (四)国控断面的设置

                 根据监测的水环境质量状况、污染物时空分布和变化规律,同时考虑社会经
             济发展,监测工作的实际状况和需要(要具有相对的长远性),确定监测断面布
             设的位置和数量,以最少的断面、垂线和测点取得代表性最好的监测数据。

                 选定的监测断面和垂线均应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认,并在地图上
             标明准确位置,在岸边设置固定标志。同时,用文字说明断面周围环境的详细情
             况,并配以照片。这些图文资料均存入断面档案。断面一经确认不能随意变动。

             确需变动时,需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重作优化处理与审查确认。
                 对于季节性河流和人工控制河流,由于实际情况差异很大,这些河流监测断

             面的确定,以及采样的频次与监测项目、监测数据的使用等,由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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