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3 - 大数据背景下网络安全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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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大数据时代通信网络安全研究



                         第三节  大数据时代信息通信安全隐私技术应用


                   一、大数据时代隐私权保护的特点和问题


                   (一)大数据时代隐私侵权新特点
                   1.传播速度快
                   大数据时代隐私信息的侵犯有别于传统社会,其范围更广、方式更多。在传统社
               会下,信息的传播主要靠广播、报纸、电视等途径,而当下自媒体时代,人人都可以

               成为一个信息的编辑和传播者。广播、报纸等传统的媒体下,信息从采集到发布需要
               较高的门槛,是一个专业性的问题,这个过程一般都由记者来承担,虽然也有时效性
               的要求,但这个过程需要经历采集、编辑、送审和播报的过程,往往从产生到播出的

               过程需要大量的时间,能够做到即时性的很少,虽然广播和电视直播形式的出现使得
               这一状况得到了极大缓解,由于广播和电视传媒需要依靠有限的电波频率,这就使得
               广播和电视平台的数量得到了极大的限制,使得信息的扩散需要较长的时间。
                   大数据时代和传统时代相比,由于网络信息技术的普及,使得信息发布主体不再

               有了数量的限制。社交网络媒体的发展极大地提升了整个世界信息的传播速度,据不
               完全统计美国Facebook的用户注册人数已经超过了2亿人,中国微博的注册用户已达
               到了3.16亿人,两者都是最受欢迎的社交软件也是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两家公司;

               都有相似的功能,那就是可以通过平台向外界发布即时信息,属于一个开放的网络社
               区。在该社区内,只要是社区的用户都可以点击任何一个用户的主页,查看其发表的
               动态,其最大的特点就在于此,可以与社区内任何人进行互动,大家相互评论、转

               发、点赞等,这些转发评论超越了物理空间、时间空间的限制,可以迅速地集结巨大
               的网络舆情力量,得到迅速地传播。这类社交平台最大的特点就是快速性,特别是依
               靠其信息技术开发出的直播功能,使得人人可以作为向外界发布信息的主体,真正意

               义上做到了即时性和时效性。总之,大数据时代下对于信息的传播速度超越了以往的
               任何时代,使得信息的传播速率得到了极大的提高;然而,这对于隐私保护确实极大
               的挑战,会扩大隐私公开、披露的知晓性和危害性。
                   2.影响范围广

                   大数据时代下自媒体、社交媒体等传播媒体平台极大的发展,为信息的传播提供
               了广大的平台,扩展了信息的传播广度和深度。随着中国“互联网+”战略的实施,
               中国已然是成为网络大国,网络的发展超越现实的空间、时间的限制,使得地球变成

               了地球村,足不出户即可掌握天下大势已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而变成了现实。据不
               完全统计截止2017年12月,中国网民已经达到了7.72亿人,普及率为55.8%,高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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