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5 -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理论及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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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国土空间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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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概念思辨与理论认知



                 一、生态修复的概念与发展历程

                 (一)生态修复的概念
                 当前,中国及其他国家学者对“生态修复”的理解和界定并不统一,国际上通
             常称之为“Ecological Restoration”,中国学者一般称之为“生态恢复”或“生态修

             复”,除此之外还有“生态重建”“生态恢复重建”等。“生态修复”从一般意义
             上理解,是针对受到干扰或损害的生态系统,遵循生态学原理和规律,主要依靠生
             态系统的自组织、自调节能力以及进行适当的人为引导,以遏制生态系统的进一步

             退化。狭义上,生态恢复强调的是恢复过程中充分发挥生态系统的自组织和自调节
             能力,即依靠生态系统自身的“能动性”促使已受损生态系统恢复为未受损时的状

             态;生态修复则强调将人的主动治理行为与自然的能动性结合起来,使生态系统修
             复到有利于人类可持续利用的方向;而生态重建则指的是针对受损极为严重的生态
             系统,以人工干预为主导重建替代原有生态平衡的新的生态系统,如常见的矿坑回
             填、矿区土地平整、露天矿表土覆盖、植被再植等土地复垦工程。

                 无论生态恢复、生态修复抑或生态重建,其最终目的都是使退化或受损的生
             态系统回归到一种稳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状态。因此,从广义上界定“生态

             修复”,即包括生态恢复、修复和重建三重涵义。总之,生态修复是指以受到人
             类活动或外部干扰负面影响的生态系统为对象,旨在“使生态系统回归其正常发
             展与演化轨迹”,并同时以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为目标的有益活动的
             总称。此外,生态系统的发展通常表现出一种动态的平衡状态,修复的是一条被

             中断的生态轨迹,通过减少人类活动的影响,使整个生态系统恢复到更为“自然
             或原始状态”。

                 (二)生态修复的发展历程
                 生态修复研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00年前自然资源的利用和管理,当时欧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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