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7 - 新时期群众文化建设与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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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公共文化服务下的群众文化服务建设
参与,只是负责出台文化政策,由社会组织负责公共文化事务,从而实现公共文
化服务供给的一种模式。也称为“分权式”。根据社会与政府的分权的关系,具
体又可以分为“垂直”分权、“水平”两种分权。“垂直分权”旨在解决不得不
管的问题,涉及中央政府与其所属行政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的纵向分权关系,中
央政府将文化政策制定和实施的主要权力以及部分文化拨款的责任交给其所属的
文化管理部门,各级地方政府行使相应的权力或承担相关的责任。“水平分权”
旨在解决不得多管的问题,各级政府与非政府公共文化机构横向分权关系,非政
府公共文化机构是由艺术方面和文化产业方面的中立专家组成介于政府与文化协
会或组织之间的文化中介机构,虽然接受政府委托,向政府提供文化政策建议和
咨询,有独立履行其职能,避免过多受到政府行政干预,从而使文化发展尽可能
保持其延续性。下面将从公共文化的管理、决策、主要资金来源、提供主体、政
府供给作用、监督、机制特点共七个方面阐述“一臂之距”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
式特征。
公共文化由政府公共文化主管机构或相关部门管理。宏观公共文化是由政府
部门指导和管理,由政府公共文化主管机构或相关部门对公共文化建设、发展和
管理进行宏观政策指导。
公共文化决策以中介机构主导。非政府公共文化机构是由艺术方面和文化产
业方面的中立专家组成介于政府与文化协会或组织之间的文化中介机构,接受政
府委托并独立履行其职能,对公共文化享有决策权。
社会资金和政府拨款为主要资金来源。
由文化协会或组织提供服务。在非政府公共文化机构的指导安排下,文化协
会或组织积极发挥文化服务作用。
政府供给作用弱化。政府与民间建立伙伴关系,公共文化主管机构或相关部
门与具体的文化事务之间保持一定距离,不直接插手具体的文化事务和公共文化
经费的分配。
非政府公共文化机构负责监督。非政府公共文化机构对拨款使用效果进行监
督评估,并向政府、议会和公众说明和解释他们拨款的用途、使用情况以及意
义等。
分权式供给。政府意志强度一般,但文化专业导向强。基于公共文化服务供
给模式的定义及分类,可将黔东南州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界定为,黔东南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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