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3 - 长三角区域生态绿色发展模式与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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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长三角地区大气污染治理



                  .进一步强化区域行政机制的作用
                 赋予协作小组一定权力,并升格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的地位,
             提高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的权威性,发挥在区域大气防治中的作

             用,明确各地环境保护的目标与任务,加强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强化市场机制的应用
                 市场机制有利于帮助企业提高污染治理能力,提高绿色竞争力。一是要加速
             完善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治理的市场激励机制,调动民间资本的积极性,发展绿

             色金融,确保企业少排污能获得利益。二是建立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各类
             补偿制度,做到区域内建设项目利益共享、完善区域内生态补偿机制等,形成区
             域大气污染协同治理利益共享机制。
                  .重视社会公众的作用

                 社会公众是区域环境协同治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主体,对区域环境质量改
             善起着重要作用。社会公众参与既需要公民社会的进步和成长,又需要政府提供
             制度保障。因此,政府一方面要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环境
             保护的意识;另一方面要畅通参与渠道,为社会公众参与政府与企业决策创造条

             件,并鼓励社会公众监督政府与企业的环境行为,提高参与的有效性。
                 (二)推进大气环境标准趋同
                 长三角区域在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基础、经济发展状况、企业技术水平等方
             面均存在一定的差距,区域大气环境标准的趋同不能一蹴而就,要有计划、分阶

             段、有步骤地推进。
                  .充分调动长三角区域地方政府环境标准管制的积极性
                 地方政府是环境标准管制的责任主体,关系到整个环境标准管制有效性程
             度。地方政府一方面要提高认识,意识到环境标准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

             作用,加强环境标准建设;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环境标准制定的监督工作,保证
             地方环境标准制定的科学性与合理性,防止重复建设与低水平建设。
                  .完善各地区大气环境标准体系,尤其是江苏和浙江的环境标准体系
                 一方面将长三角区域已有的环境标准修订工作提上日程,依据环境管理与

             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结合环保技术状况,对五年以上标龄的环境标准及时进行修
             订,不断提高大气环境污染排放标准,提高重点行业环境标准准入门槛,最大限
             度降低环境风险,改善环境质量。另一方面完善长三角区域大气环境保护标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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