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7 - 长三角区域生态绿色发展模式与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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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完善长三角区域生态绿色一体化的关键机制



             价的角度出发,在总体不增加企业税负水平的前提下,对要素使用的征税进行结
             构性调整。如对稀缺环境质量破坏和能源资源使用增加征税,对尚且充裕的劳动
             力就业要素的强制性征税予以控制或减免,将征收的环境税或碳税通过转移支付

             补足社保基金对企业强制征收的部分税收缺口,还可以通过增值税的改革在总体
             上调整税收结构并平衡企业的税负水平。探索国家综合税制改革,尤其是包括二
             氧化碳和局部地区污染在内的综合环境税收体系,并将所得税收收入用于零碳转
             型发展,支持技术研发和示范区的建设等。

                 (四)实现零碳转型与经济结构转型双赢
                 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与实现零碳转型的目标之间是协
             调统一的。优化经济增长中的产业结构、行业布局与产品生产方式,与实现碳排放
             目标和技术进步升级存在协同效应。在产业结构上,应当优化一二三产间布局,通

             过相应的制度建设和政策安排,提高现代服务业和生产型服务业在经济增长中所占
             的比重。在行业布局上,积极整合产业组织,提高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新
             兴产业等具有高附加价值产业的比重,实现工业发展和内部结构的现代化。在产品
             生产方式上,着力提高工业产品的附加值,实现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投融

             资体制,发挥区块链技术在提高工业效率和要素调整上的积极作用。
                 (五)以市场化机制引导碳排放技术创新
                 把握低碳技术创新的规律,根据技术发展周期不同阶段的特点,充分发挥市
             场机制的配置作用。通过财政税收政策和碳排放交易政策的激励作用,鼓励研发

             者在煤炭清洁化、新型能源利用等方面加大技术研发,形成零碳技术的研发、示
             范和推广使用,为使用者提供一定的激励效益,率先在一定区域和范围内,实现
             减排技术成本的大幅下降,直至低于碳排放的经济代价,从而依靠市场机制实现
             技术研发和使用的大范围推广和扩散。

                 (六)完善统一碳交易市场要素,引导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
                 出台相关国家法律或地方性法规,明确交易市场各类主体及职责、各项权利
             和义务以及各项违法违规行为及其惩罚措施;建立与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各级管理
             制度,完善碳交易市场的登记系统和价格机制,也可适当利用期货、基金、保险

             等金融工具进行模式创新;加快相应的人才培养机制和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利用
             国际经验结合中国特色,在政策制定、激励机制、保障机制和市场运行机制方面
             有所突破、有所成就;完善市场总量的设定、范围的确定以及配额的分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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