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 - 土木工程应用技术与项目管理
P. 18
第一章 建筑工程管理概述
第二节 建筑工程监理
一、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范围及依据
(一)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
建设工程监理即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
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
务活动。其特性主要表现为监理的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
中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于1988年开始试点,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做出规定,“国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从而使建设工程
监理在全国范围内进入全面推行阶段。
建设监理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工业发达国家的资本占有者,在进行一项
新的投资时,需要一批有经验的专家进行投资机会分析,制定投资决策;项目确
立后,又需要专业人员组织招标活动,从事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工作。建设监理
业务便应运而生,而且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不断得到充实完善,逐渐成为建设
程序的组成部分和工程实施惯例。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工程建设
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二)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
根据工程建设监理有关规定,建筑工程实施强制监理的范围包括:国家重点
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
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对建设
工程监理范围还有补充规定的,按补充规定执行。
(三)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
根据《建筑法》和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建设监理的依据有以下几点:国家
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现行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建设文件、设计文件和设计
图纸;依法签订的各类工程合同文件等。
二、建设工程监理的任务及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任务是控制工程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即为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