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7 - 土木工程应用技术与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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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技术应用与项目管理
位,往往会做很多无用功。比如,从每一个土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开始,承
建单位便会要求投标企业围绕“合理确定投资估算、概算造价、预算造价、承包
合同价、结算价、竣工决算价”等给出系统性的工程造价控制方案。其中,对于
“合理确定投资估算”中的“合理”一词应该参照何种标准进行报备,很多时候
企业往往缺乏正确的认识。此外,一些造价人员比较重视工程造价核算问题,却
忽视施工质量和施工水平方面的核算工作,最终导致编制的造价报告完全符合工
程整体规划设计要求,但遗漏了工程实际质量缺陷产生的额外成本,实际上这也
是土木工程管理工作中的疏漏。
3. 责任划分不明确
网络世界中存在一句有关工作人员责任划分的名句——“位卑权轻责任重”,
即一名工作人员在工作体系内只是基层员工,手中几乎没有任何权利,对工作中
出现的任何情况都没有决策权和临机处理权。但发生问题之后,所有的责难、责
备会全部落到该员工头上。这种情况在土木工程中也时有发生,暴露出的是管理
工作中的责任划分问题。比如上文提到,一些土木工程的承接企业在购进一批新
设备之后,外出学习的技术人员往往是基层员工。这种现象实际上已经为管理工
作埋下了安全隐患——一旦设备出现基层技术人员无法解决的问题,高级管理人
员同样无法解决。如果只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专业技术问题”的思路进行管
理,那么责任确实需要由基层技术人员承担。但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自身对设备
运行原理、自动运行代码编制等技术不够了解,这本身便是管理工作的缺陷。这
里引用一组更具冲击力的数据:某企业向某土木工程设备供应商派遣学习技术的
基层技术人员入职不满 1 年,综合月薪仅为 5 000 元左右,年薪总计不超过 8 万
元。而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月薪 2 万元,年薪 30 万元。如果技术问题导致土
木工程设备无法正常运转,或是程序代码编制错误导致工程正式开展前的审查工
作没有通过并被有关部门罚款(罚金 10 万元),那么只追究基层技术人员的责任,
显然是不合理的。由此可见,在土木工程管理工作中,责任划分必须具备科学性,
应尽量避免“权利小责任大”的现象出现。
4. 材料质量审核缺乏专业性标准
在一些市政土木工程中,由于受关注程度极高,承建单位、政府监管部门对
土木工程材料的管理也更为严格。在经过多次、全面检测之后,材料的质量足以
得到保证。但在一些民用土木工程中,一些建筑企业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利润,
他们利用土木工程材料质量审核标准不一的漏洞,将成本低、型号不匹配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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