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 - 城乡规划与污水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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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水环境污染



             生产企业、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化工产业为主导的工业集聚
             区、矿山开采区)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到 2023 年,完成一批危险废物处置场、
             垃圾填埋场和以化工产业为主导的工业集聚区的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进一步掌

             握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质量和污染风险状况;到 2025 年,进一步完成一批其
             他污染源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目前,生态环境部已完成国家级化工园区地下水
             环境状况调查工作,正在持续推进省级化工园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
             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工作,相关成果为地下水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提供基础数据

             支撑。
                 (二)持续完善地下水环境制度体系
                 近年来,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在法律法规、政策规
             划、标准指南等方面出台相关文件,加强地下水环境监管工作。2017 年《中华

             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完善了重点污染源地下水污染防渗措施改造、
             环境质量监测、地下水资源利用和恢复过程中的污染防治要求等,强化了地下水
             环境质量监管与改善措施,为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
             法律支撑与保障。2019 年,《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发布,提出了“一保、二建、三协同、四落实”的主要任务,保障地下水型饮用
             水水源环境安全;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法规标准体系、全国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
             协同地表水与地下水、土壤与地下水、区域与场地污染防治;落实《水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确定的四项重点任务。

                 2021 年 10 月,《地下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
             染防治法》等法律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从调查与规划、节约与保护、超采治理、
             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进一步细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求。

             《“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围
             绕《方案》和《条例》进一步细化近期的工作方向和要求,提出建立健全地下水
             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加强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与修复,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
             水源保护等重点工作任务。以上相关政策的发布和实施,为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

             工作指明了方向,给予了重要的指导和支撑。
                 (三)强化支撑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
                 “十三五”期间,针对地下水污染源头风险管控,相继开展了加油站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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