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 - 城乡规划与污水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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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水环境污染
环境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既有“十一五”“十二五”技术成果综
合应用,更体现出国家对地下水环境管理技术支撑的需求。项目针对特定问题开
展的技术研发,不仅针对性强,更突出技术应用性,对水专项“水污染治理技术”
和“水环境管理技术”两大技术体系的构建提供了地下水方面的科技支撑,为系
统提升我国典型区域的地下水污染防治与管理水平提供了良好借鉴。
“十四五”期间,国家进一步提高地下水污染防治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科
学技术部、教育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共同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计
划“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专项实施方案,从监测监管技术、
成因机制研究、治理修复技术、决策支撑技术、典型区域实践和青年科学家项目
6 大方面,共设立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 16 项。所设立项目以土壤、地
下水污染协同防治为核心,拟解决区域土壤 / 地下水多介质污染的形成机理、水
土污染的相互影响等基础科学问题,突破多要素立体监测预警、污染源实时智能
监管、土壤地下水复合污染协同绿色修复等核心技术,建立污染场地土壤与地下
水协同综合治理集成示范区,形成区域多污染物跨行业高效治理体系。
(五)不断提升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
随着“十三五”期间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竣工和“十四五”期间地下水环境
质量考核点位的设置,我国围绕区域、污染源和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的地下水环
境监测网络不断完善,同时不断加强地下水环境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三五”期间,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完成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建成国家
级地下水专业监测站点 20469 个,其中水利部 10298 个,自然资源部 10171 个,
覆盖全国 31 个省(区、市),形成了国家—流域—省级—地市级四级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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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面积 3.5×10 km ,密度为每百平方千米 0.59 个,填补了我国区域性地下水
专业监测网的空白,并组织开展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监
测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加强了地
下水水质指标的监测工作。《2021 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根据《“十四五”
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设置方案》,“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部共布设
1912 个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覆盖全国一级和二级水文地质分区、339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各省(市)已建立了良好的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能够面向
全国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2019 年年底,北京市已实现山区、平原全域覆盖、
岩溶水、裂隙水、孔隙水全包含,无机污染物、有机污染物并重的地下水环境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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