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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处理与环境影响评价研究



            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也应分析,为环境主管部门作为参照依据。环保主管部门
            在指标体系的联动中,也应积极开展工作,对项目涉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指标,
            但项目环评中未列举分析的应发回重新修订,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区域污染物

            排放总量即将或已达到的指标,对该指标有涉及的项目环评应暂缓或限批。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与项目环评评价指标体系的联动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健全污染物排放
            总量前置审核和动态调节机制。
                (四)评价内容的联动

                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设置“项目入区条件”和“下一层次建设项目环评
            建议”等章节,在项目环评中设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章节,作为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项目环评联系的直接纽带,可以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成果
            应用和反映到项目环评中。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协调性分析”章节中,

            对受评规划与相关政策、规划的协调程度、潜在冲突已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
            解决途径。因此对规划所包含的具体项目,再用大量的篇幅分析政策和规划符合
            性意义不大,主要需分析其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符合性。如该区域水资源
            中富,则在“项目入区条件”中,可以考虑适度发展耗水量较高的产业项目。如

            该区域水环境现状较差,剩余容量较小,则需严格限制水污染较为严重的项目入
            区。“下一层次建设项目环评建议”丰要提出下一层次项目环评简化及重点分析
            内容的要求。对于规划所包含项目涉及的普遍性问题,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充
            分评价并予以解决后,在下一层次项目环评中可以简化。相反,对于部分入区项

            目的特征性问题,特别与规划实施资源环境制约因素冲突时,则需重点分析。第
            五,后评估的联动。环评法第二章第十五条和第三章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建设项目
            环评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都要进行后评估。对于项目环评通过采用“三同时”和
            “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的管理制度来保障环保措施的落实和效果的校验,法

            律还对“在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
            项目提出“后评价”的要求,因此对项目环评后评估的保障体制较为成熟。对规
            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后评估法律明确了后评估的内容,包括实际环境影响评价、环
            保措施效果评价、环评方法成果检验三个方面,但缺乏保障后评估的制度。因

            此,首先要建立健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后评估制度,使环保主管部门能及时、
            准确的了解规划是否遵循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以及环境管理计划的执行情
            况:预防、减缓、弥补措施的执行情况:计划的环境监测项目的结果,以使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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