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0 - 环境监测与污染实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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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环境监测的质量保证








                               第八章 环境监测的质量保证




                                     第一节 数据处理的质量保证


                    一、环境监测数据处理质量保证

                    (一)质量保证的意义

                    提高监测分析质量,保证数据准确可靠且具有可比性。
                    避免出现调查资料互相矛盾、数据不能利用的现象,将由于仪器故障及各种干扰
                影响导致数据的损失降至最低限度,避免造成环境监测过程中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
                浪费。

                    保证监测系统具备法律上的意义,避免由错误的监测数据导致环境保护对策的
                失误。
                    环境监测是一项高度综合性的复杂任务,它所涉及的工作对象是十分复杂的环境

                系统,所涉及的学科门类较多,通过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使之协调一致。
                    一个实验室或一个国家是否开展质量保证活动是表征该实验室或国家环境监测水
                平的重要标志。
                    (二)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要求

                    环境监测计划及其实施的目的,是获得高质量的可靠的环境监测数据。高质量的
                监测数据应该具有代表性、完整性、准确性、精密性和可比性。
                    代表性是指在有代表性的时间、地点,并根据确定的目的获得的典型环境数据的

                特性;完整性是指按预期的计划取得有系统的、周期性的或连续的(包括时间和空间
                两者)环境数据的特性;准确性是指测量的结果与客观环境的接近程度;精密性是指
                测量结果具有良好的平行性、重复性和再现性;可比性是指除采样、监测等全过程都
                可比外,还应包括通过标准物质和标准方法的准确度传递系统和追溯系统,来实现不
                同时间和不同地点(如国际间、行业间、实验室间)数据的可比性和一致性。

                    (三)制定质量保证计划的原则
                    一项科学的、完整的、可行的质量保证计划,在技术、经济和法律上应该是合理的。
                    技术上的合理性是指在技术路线上是科学的,必须赋予质量保证计划具备起码的

                保证数据质量的技术手段和措施。例如,在制定质量控制的实施方案时,可以采用平
                行样、极差控制图等多种手段控制精密度,也可以采用加标回收率、控制样品等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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