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8 -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测量技术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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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以水电项目施工安全事故为主划分:
从施工人员生命财产遭到损失出发的角度出发,依据危险源的触发原因,可
令危险源划分成 20 种,具体可以参照国家出台的标准 GB/T6441—1986《企业职
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以隐患转化为损失时危险源所起到的作用划分:
以隐患转化为损失时危险源所起到的作用划分的过程同时也是不可控能量无
意发射到外界理论的深层次演绎。此时危险源又被叫作固有危险源与失效危险源。
这是在 20 世纪末由陈宝智教授提及的两类危险源原理。
第一类危险源。第一类危险源是工程项目施工中必定存在的不同物体与具有
能量的集合体,是万物正常运行的助推力,它的存在是不能被忽视的,就像机械能,
热能抑或者具有放射性的物质和能释放能量的爆炸物等。由此我们可以将第一类
危险源看作施加于人体的过载能量或者它们能够阻碍人体与其外进行能量的互相
转化的物体。在水电项目施工作业中,如起重机、塔吊、传送带等机械设备,另
外还有作为容器存放危险物品的设施或者厂房。因此第一类危险源又叫做固有危
险源,无论器械还是厂房,它们贮藏的能量愈多,则将隐患转化为事故的可能性
就愈大第一类危险源直接影响着隐患变为事故损失的概率以及后果的危险程度,
它们作为能量的集合体若看管不当将造成施工企业的财产损失甚至工作人员的生
命财产损失,是隐患转换为损失的条件。
第二类危险源。第二类危险源是在第一类危险源的基础之上产生的,在操作
过程中,为了确保第一类危险源能够安全度过危险期并有效运转,一般是采取必
要的约束措施制约能量的级数已达到限制能量的目的,但是这种约束措施很可能
会因为各种原因而没有产生效力,最后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把各种导致不
能约束能量而使破坏产生的原因称为不安全因素,而这种因素统称为第二类危险
源,又称为失效危险源。第二类危险源(失效危险源)是产生安全事故的必要条
件。施工环境中不良的作业条件、器械的失灵以及人为的操作不当均可称为第二
类危险源。物的故障是指本身的不安全设计、机械自身故障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设
置存在问题等等;对施工机械使用不当,形成安全隐患的均属于人为效应;而水
电施工现场厂房储存有毒有害物或易挥发刺激性物质又或者施工地区经常出现刮
风下雨等自然灾害而导致施工人员的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都属于不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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