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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测量技术控制
(九)堤身施工技术
河堤是河道防洪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整体的修建标准相对较高。根
据相关标准要求,河堤不仅要能够被单独使用,同时,还要可以与其他防洪工程
联合使用。因此,水利部门在开展河道防洪工程建设的过程中,要对堤身施工技
术给予足够的重视,并根据河道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有效确定
河堤的长度、堤线位置以及综合利用等设计,从而切实优化河道防洪工程的整体
质量。
(十)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为了进一步优化河道防洪工程建设的整体质量,施工单位必须结合河道防洪
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内在需求,全面落实质量控制工作。
施工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内部质量安全体系,保证各个施工工序都由专业人员
负责,同时总工程师还要对河道防洪工程建设质量进行全过程和全方位的控制。
施工单位要配备专门的监理人员和内部检查人员,并在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
由施工人员对施工质量进行自检,在确定没有质量问题的前提条件下,由技术人
员和检测人员进行互检和交接检,从而形成一个网状的质量管理结构,从而河道
防洪工程建设的整体质量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第三节 防洪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一、质量监督概述
(一)质量监督的内容
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是从质量监督书下发之日起,质量监督机构与参建各方
形成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质量监督的主体是质量监督机构,客体是工程建设参
建各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方式以抽查为主,大型水利工程应建立质量
监督项目站,中、小型水利工程可根据需要建立质量监督项目站(组),或进行
巡回监督。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7〕339 号)的要求,
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监督建设单位质量检查体系、监理单位质量控制体系、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
系、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服务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监督内容主要包括参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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