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 - 生态环境保护与环境监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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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与环境监测研究
水文、水质预测预报和突发水污染事故扩散预测能力。
(三)有序衔接新划转职能
温室气体监测方面,围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需要,在部分大气背景站、区域
站、城市站增加温室气体监测指标,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部和中国气象局、自然资
源部、科技部、中科院等相关部门温室气体监测站点融合组网,逐步掌握全国典
型区域温室气体浓度水平和变化趋势。制定典型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监测标
准规范,试点开展火电、氟化工等重点行业排放量在线监测。
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方面,会同自然资源部、水利部等部门,统筹利用、充
分衔接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现有监测站点,优先在重点区域的人口密集区、重要
粮食产地等地区增设部分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组建国家地下水环境质
量监测网,覆盖全部三级水文地质分区和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原盆地地区内)。
完善地下水监测数据报送制度,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层级间地下水监测数据的共
享共用。
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方面,采用部门共享、中央和地方共建、升级改造等方
式,建立生态综合观测站,布设监测样地(带),覆盖我国主要生态系统类型和
城乡区域,特别是生态保护红线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优先区、自然
保护地等重要区域;提高卫星遥感监测能力,加强无人机遥感监测和地基遥感监
测,构建天地一体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加快构建以行政区域为评价单元的生态质
量评价方法,实现重点区域、省域、市域、县域等不同尺度生态质量的统一监测
与评估。在常规遥感监测的基础上,融合地面监测指标,完善生态质量监测指标
体系,推动“天”“地”深度融合。加强生态质量评估结果在生态保护红线区、
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县域生态保护绩效评价中的应用。
“十四五”期间,探索开展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粤港澳大湾区、雄安新区等国
家重大战略区生态质量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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