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7 - 新时代乡村文化振兴与乡村社会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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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乡村文化振兴与乡村社会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
待进一步探索。
其次,构建高质量发展的治理服务体系。由于目前城乡差距仍然显著,加之传统治理
服务模式已难以满足广大村民对社会服务的需求,促使构建高质量发展的乡村社会治理服
务体系迫在眉睫。这就要求乡村基层组织应不断改革和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方式,从村民服
务需求角度出发,加强村民共建共治共享思想引导、监督管理与公共服务供给等,多角度、
多层次、全方位解决目前乡村社会治理困境。
最后,建构多元发展的治理关系网。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乡村社会治理工作进
入新治理阶段,网络化、智慧化管理不仅成为日常村内事务管理工作开展的常用方式,也
成为下发村规民约、讨论村内事务的重要媒介。整体来看,目前的乡村社会治理工作大多
穿插使用传统治理模式与网络化治理模式,极大地便利了乡村社会治理工作开展,增强了
乡村社会治理效能,应该说治理关系网的建构为一些偏远地区的乡村社会治理工作提供了
现实参考。
二、新时代新农村建设背景下乡村社会治理的变迁
(一)从“一元”转变为“多元”的乡村社会治理主体变迁
人民公社时期,乡村各级党政组织在乡村社会治理中是处于绝对优势地位的“一元”
主体。它们掌握着大量的治理资源并将公共权力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之中,治理的范围和
领域也较为宽泛,涉及到生老病死、衣食住行等方方面面,在处理公共事务时也较多采用
意识形态、行政强制、政治运动等方式。改革开放之后,虽然乡村各级党政组织作为治理
主体仍然处于优势地位,但随着市场取向改革的深入推进,它不再是单一的治理主体,农
民合作组织、社会团体、村庄精英、农民群众都逐渐在乡村治理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因此,
现代社会的治理应是包括政府、市场与社会组织在内的多元主体的合作共治。就当前的乡
村社会治理实践来看,虽然作为基层政权的乡镇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仍是乡村治理的两大
重要主体,但是其治理能力和治理绩效都不容乐观。人民公社解体之后,农民家庭成为独
立经营单位,农民在获得独立性的同时,乡村社会开始原子化,农户家庭事业经营的井井
有条与农村公共事业的混乱凋敝形成鲜明对比。
这表明在经历了一系列改革之后,基层政权及村治组织收缩、转移部分治理职能的尝
试并不很成功。不管是乡村社会组织的发育程度,还是乡村精英和民众的自治能力,都还
未能有效承接其转移的部分管理职能,也未能弥补其在某些公共事务管理方面的“缺位”。
从代际的视角看,大部分 50 后、60 后经历过人民公社治理模式的农民还是习惯于将基层
政权和村治组织看作是无所不管的“一元”治理主体;作为新生代的 80 后、90 后,很多
人受教育程度较高,再加上有出外打工或从事其他非农产业经营的经历,他们的权利意识
和法律意识都比他们的父辈要高,对于基层党政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没有父辈那种敬畏,也
不习惯之前那种党政组织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治理模式,却更倾向于认同“多元”治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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