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9 - 新时代乡村文化振兴与乡村社会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
P. 189

新时代乡村文化振兴与乡村社会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

            的转型之艰、农村的发展之困、农民的民生之痛,仍是“三农”中国的真实写照。这种状

            况与国家要求基层政权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初衷背道而驰,现代治理理论和实践都要求治
            理主体不仅能尽可能有效率地生产更多的公共物品,而且要求治理主体有责任提供公共物
            品并按照公平正义的价值原则设计运作规则。换句话说,在新的历史时期,广大农民群众

            在公共服务提供方面对基层政权和村治组织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仅要求有效率地生产,还
            要尽量公平地让更多的人享受到,而且这是他们必须履行的基本责任。
                 当前,广大农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不同阶层、不同年龄农

            民的需求也趋于多元化。外出务工的第一代农民工即将步入老年,不少人需要回乡养老,
            基层党政组织能为他们提供哪些养老方面的公共服务?部分外出务工的中青年农民工在经
            济下行的压力下想回乡创业,基层党政组织能为他们提供哪些优惠政策和配套支持?在家

            务农的农民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基层党政组织能在多大程度上为他们提供诸如农田水利
            基本设施建设、农村饮用水安全、教育医疗、农村环境整治、农村社会治安状况改善、农

            村文化复兴等等涉及切实利益的公共服务需求。根据乡村调研发现,不少基层党政组织在
            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的公共服务需求面前处于“缺位”的状态,一些乡村干
            部对于提供公共服务也缺乏责任意识。这种现实状况与农民和国家希望乡村基层党政组织

            更多提供公共服务的角色定位存在着冲突,从而导致乡村基层组织在农民群众中的认同率
            降低,权威流失。

                 要改变这种状况,一方面需要国家继续推进乡村治理体制改革,增强乡村基层政权和
            村治组织回应农民群众现实需要的意愿和能力,以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
            求。另一方面,需要加快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通过广大农民群众之间的交往与合作,进

            行公共服务的再生产,弥补乡村基层党政组织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缺位”。因为通过
            农民之间的合作不但可以进行物质方面公共服务的再生产,有效回应农民日益复杂与多元
            化的公共服务需要,而且能够进行治理主体及治理理念的再生产。从而实现由“单中心”

            管治到“多中心”共治、公共服务供给由“一元”向“多元”的转变,从而构建一种不同
            治理主体之间协调合作、分担公共责任的新型治理结构。
                 (三)由权威服从向民主协商的乡村社会治理过程转变

                 人民公社时代的乡村社会治理基本是乡村干部主导的单向度过程,自上而下传达上级
            决议,广大农民群众被动接受。农民很少有机会参与到乡村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决策中,甚

            至连土地上种什么都要按照上级的要求来安排生产。改革开放以后,农民群众不仅获得了
            生产经营自主权,获得了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民主权利,而且这些权利还以国家法律制度
            的形式得到确认和保护,这是我国基层民主建设的重大进步。但是,近年来,随着社会转

            型的加快,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基层民主也遭遇了一些现实困境,出现了诸如“两委”矛
            盾凸显、选举“乱象”、村民代表会议难以召开、村务公开存在盲点、自治权与行政权冲

            突等诸多困境。但这些问题的存在只能说明村民自治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并不能否认
         180
   184   185   186   187   188   189   190   191   192   193   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