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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地质灾害与环境治理
三、采矿安全技术
采矿方法是指安全、经济采出矿块、矿房或矿柱内矿石的方法,包括矿块的采准切割,
回采、采空区处理等工作。根据矿石回采过程中采场管理方法的不同,金属非金属矿山的
地下采矿方法可分为空场采矿法、崩落采矿法、留矿采矿法和充填采矿法。
(一)采矿作业的一般安全技术要求
地下采矿,必须按采矿设计和作业规程进行。
每个采场都要有两个出口,并上下相连通。安全出口的支护必须坚固,并设梯子。
在上下相邻的两个中段,沿倾斜上下对应布置的采场使用空场法、留矿法回采时,禁
止同时回采,只有全部矿房结束后,方准回采下面采场。
采用全面采矿法时,回采过程中应周密检查顶板。根据顶板稳定情况,留出合适的矿柱。
采用横撑支柱采矿法时,横撑支护材料应有足够强度。要搭好平台后才准进行凿岩作
业。禁止人员在横撑支柱上行走。采区宽度(矿体厚度)不得超过 3m。
矿柱必须合理地回收。设计回采矿房时,必须同时设计回采矿柱。
回采过程中,必须保证矿柱的稳定性及运输、通风等巷道的完好,不允许在矿柱内掘
进有损其稳定性的井巷。回采房柱至矿柱附近时,应严格控制凿岩质量和一次爆破炸药量,
技术人员要及时给出回采界限,严禁超采超挖。
地压活动频繁、强度大的矿井,应有专管地压的人员。地压人员日常对全矿各地段进
行监察,发现险情(如支护歪斜、破损、顶板和两帮开裂等),应及时报告,通知有关人
员,并分析原因进行处理。个别地压活动频繁、顶板破碎、有冒落可能的采场,应由有经
验的人员,每班进行检查,指导凿岩方式,避免发生冒落。若发现冒落预亮,应立即撤出
全部人员。
采空区应及时处理,视采空区体积及存在危险大小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体积大,并
且一旦塌落会造成下部整个采场或整个矿井毁灭性灾害的采空区,应采用充填法成及时有
效的采用强制崩落的方法处理;体积不大,或远离主要矿区的孤立采空区,可采用密闭方
法处理。密闭填的强度应满足抵御塌落时所产生的冲击波的冲击。
禁止放空溜井,不合格的大块矿石,废旧钢材、木材和钢丝绳等杂物,严禁放入井内,
以防堵塞。放矿时,放矿工应和采场搬运工取得联系,防止同时往腐井倒矿,造成矿石流
冲出伤人。
严禁人员直接站在溜井、温斗的矿石上或进入溜井与漏斗内处理堵塞。
采场放矿作业出现悬拱或立槽时,严禁人员进入悬拱或立槽下方进行处理。
围岩松软不稳固的回采工作面、采准和切割巷道,须采取支护措施;因爆破或其他原
因而受破坏的支护,必须及时修复,确认安全后方准作业。
作业中发现冒顶预兆时,应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发现冒顶危险征兆,应立即通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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