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 - 矿山地质灾害与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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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采矿工程

            人员并及时上报。
                 (二)常用采矿方法的安全检查要点

                 1. 全面法采矿的安全检查要点
                 根据设计和现场情况留出合适尺寸的矿柱。

                 回采过程中应认真检查顶板,清除浮石。
                 2. 分段矿房法采矿的安全检查要点
                 除作为回采、运输、充填和通风用的巷道外,采场顶柱内禁止开凿其他巷道。

                 上,下中段的矿房和矿柱应尽量对应,规格尽量相同。
                 3. 壁式崩落法采矿的安全检查要点
                 悬顶、控顶、放顶距离和放顶的安全措施应在设计中规定。

                 放顶前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出口畅通、照明良好和设备安全。
                 放顶时,禁止人员在放顶区附近停留;放顶后及时封闭落顶区,禁止人员入内。

                 多层矿体分层回采时,应待上层顶板岩石崩落稳定后方能回采下部矿层。
                 相邻两个中段同时回采时,上中段回采作业工作面应比下中段工作面超前一个工作面
            斜长的距离,且不得小于 20m。

                 机械撒柱和人工撤柱应自上而下、由远及近进行,矿体倾角小于 10°时撒柱顺序不限。
                 4. 浅孔留矿法的安全检查要点

                 在开采第一分层后,应将下部漏斗扩完后并充满矿石。
                 每个漏斗都应均匀放矿,发现悬空,上下都要停止作业,消除悬空后方准继续作业。
                 放矿人员和采场内的人员要密切联系,在放矿影响区域内不准同时作业。

                 每回采一分层的放矿量,应控制在使工作面的高度保持在 1m 以内,如果是机械化凿
            岩台车作业,其高度可视要求而定。
                 5. 充填采矿法的安全检查要点

                 采场必须保持两个出口,并有照明。人行井、放矿井和通风井必须保持畅通。
                 严禁在采掘区内同时进行凿岩和处理浮石。
                 采场放炮前,必须通知相邻采场和附近井巷作业人员,并加强警戒。

                 上向分层崩塌采矿,必须先施工充填井和其联络道,然后施工底部结构及拉底巷道,
            以便尽快形成良好的通风条件。

                 采场凿岩时,炮眼布置要均匀,沿顶板构成拱形,装药要适当,以控制矿石块度。
                 采场放矿要设格筛,防止人员坠落和堵塞。
                 每分层回采后要及时充填,确保充填质量。后一分层要采取措施严密接顶。

                 禁止人员在充填井下方停留和通行。充填时,各工序间应有通讯联系。
                 干式充填,每个作业点均应有良好的通风、除尘措施,并加强防护。

                 6. 有底柱分段崩落采矿法和阶段崩落法的安全检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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