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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与农村社会发展研究

            品为加工原料以代替外地引进的产品,二是以本地加工产品代替原料产品输出,将加工、

            流通、消费等环节内化于农村地域内部。
                 (2)配套政策的有力保障
                 日本政府除了出台《农工商合作促进法》(2008 年)、《城市农业振兴法》(2015 年)

            等政策加强支持外,还推出了一系列财政补贴,如对新产品开发和市场拓展的支出补助从
            1/2 增加到 2/3,对新的农产品加工、销售所需的设备购买建设支出给予 50% 的补助。在
            资金上,日本公库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六次产业化”相关经营主体发展,包括农业经营基

            础强化资金、农业改良资金、食品流通改善资金、农林渔业设施资金,同时根据行业设立
            农业、林业和渔业产业成长基金。在法律上,2011 年《六次产业化、地产地销法》的颁
            布标志着日本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将发展“六次产业化”定位为其当前农业政策的重要战略

            方向之一,在智力支持上,日本在普通高中便设立了农业教育课程,而一般性的综合大学
            也大都设有农学部,推进了涉农人才培育,并设有全国性的农业科研试验网,加强创新性

            技术研发和保护,重视研发开发和成果利用。
                 2. 韩国
                 韩国的国情与日本大致相似,同样是人多地少、农业资源禀赋较为稀缺的国家。20

            世纪 50 年代,朝鲜战争期间,韩国的经济受到重创。20 世纪 60 年代,为了促进经济复
            苏,韩国实行了两个经济开发五年计划,助推韩国农业走向正轨。但韩国的城乡差距还是

            在 10 年间急剧拉大,农业生产难以维持农户生计,乡村人口大规模涌向城市,乡村人口
            存在严重的季节性失业问题。于是,在 20 世纪 70 年代,政府发动了一场由上至下进行动
            员的综合性乡村发展运动——“新村运动”。“新村运动”的组织有序性、规划科学性、

            政策有力性,有效地推动了乡村产业发展。
                 (1)“新村运动”是自上而下的组织动员
                 “新村运动”由韩国民政部负责计划和执行,中央其他部门则被列入支持性机构,并

            成立“中央新村运动咨询与协调委员会”,负责政策制定工作,以协调中央各部门。这种
            模式被道、市、县各级政府以及最基层的行政镇层层复制,而每一个乡村社区(村庄)则
            成立一个村发展委员会,负责本村“新村运动”的组织执行,并由政府任命一名公务人员

            作为“新村运动”的领导人。此外,村民大会还会选出两人作为“新村领袖”,志愿服务
            于“新村运动”,为运动的开展建言献策。

                 (2)“新村运动”对产业的促进作用
                 “新村运动”的第二阶段以发展生产和增收项目为主,除了完善农田水利、市场渠道
            和设施等建设,还发展养殖业和畜牧业,推广农业新技术和高产优质品种,建立新村工厂

            (村办企业)发展非农产业,新增有薪酬的就业机会等项目。
                 (3)六次产业政策在韩国的本土化

                 韩国的乡村产业发展主要是借鉴了日本“六次产业化”的发展思路。一方面,政府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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