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5 - 乡村振兴与农村社会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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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与农村社会发展研究
还没有涉及产业体系的核心问题。从长远来看,乡村旅游实现产业兴旺要求,必须从产品
状态向产业形态发展和丰富,主动融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
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的要求,立足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和全域旅游发展要求,
促进乡村旅游产业聚集与产业链延伸,培育乡村休闲度假、精品民宿、养老养生、健康疗
养、乡土文创等高端业态,增强乡村旅游的创新力、竞争力。
2. 对生态宜居要求的响应:在空间开发上实现到面的转变
生态宜居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生态宜居包括整洁的村容村貌、优美的生态环境、
宜人的居住条件等,蕴含着生产、生态、生活融合发展的内在要求。乡村旅游落实生态宜
居要求,首先要突破规划建设内容上的“板块化”割裂,把乡村旅游发展诉求与促进乡村
生态建设、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提高农民居住环境质量等要求有机结合起来,统
筹确定功能分区、业态布局等,防止“两张皮”现象。其次要认识到乡村生态环境是一个
全域空间概念,在空间利用上不能把村寨内部与外部、乡村景观与乡村环境割裂开,必须
按照系统工程的思路,进行整村规划开发,打造以“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为特色的乡
村旅游目的地。
3. 对乡风文明要求的响应:在主客交流上实现单向到双向的转变
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保障。文明乡风不仅是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的体现,也是乡村旅
游的重要吸引物,更是乡情乡愁的重要载体。乡风文明核心是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关键是
要突出农民在乡村旅游发展的主体地位。首先要突破对游客与居民非此即彼关系的认识,
从单向的“游客为上”转变为双向的“主客共享”,在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充分
考虑本地居民的权益和利益。其次要鼓励农村居民积极参与乡村旅游发展,通过旅游的文
化展示传承和文明交流作用,增强农民对当地传统文化的自信心,回归和弘扬纯朴的乡土
文明,提高对游客的友好度,营造“远者来,近者悦”良好旅游氛围。
4. 对治理有效要求的响应:在运行机制上实现一元主体到多元主体的转变
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基础。近年来,随着乡村旅游发展,由于自身能力、参与方式
和程度等不同,农民在乡村旅游收入上产生了明显差距,个别地区在乡村旅游开发经营中,
存在利益分配机制缺失、农民权益保障不充分等问题。因此,完善乡村旅游运行机制,特
别是经济利益分配机制,是乡村旅游响应治理有效目标的内在要求。经济利益分配是乡村
旅游各种利益中最主要和最敏感的问题,积极回应和有效协调各主体的利益诉求,关键是
重视和保障农民分享旅游发展成果的权利,在建立健全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的背景下,
通过建立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保障农民持续参与乡村旅游开发、持续获得
乡村旅游发展利益的正当权利,正确处理各利益主体的权利诉求和利益博弈。
5. 对生活富裕要求的响应:在经济效益上实现短期性向长期性转变
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根本。乡村旅游已经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手段是不争的事
实,但是农民获得的乡村旅游经济收益,不仅受自身经济条件、经营能力、服务技能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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