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2 - 环境监测与环境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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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不强,对生产、生活污染的环境危害与防范意识亟待提高。农民

            群众也缺乏环保知识培训和对落后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的引导,不能很好地借助于网络、
            电视、广播、书籍等各种媒介,或通过参与环保活动和环保知识培训来接受环保知识灌输。
                 (二)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策略

                 1. 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监管机构
                 (1)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监管机构
                 建议国家和省市地方政府制定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明确

            农村环保机构和人员配置要求。县(区)、镇(乡)各级政府应承担起相应的组织、协调、
            引导责任,成立专门的环保机构,抽调专职人员,增加人员编制。
                 (2)环境监察向农村延伸

                 在县市环保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设立农村环境基层监察机构,可考虑依托村委会设
            立,各村指定村级环保负责人,同时下设若干环保协管员,履行环保监察职责。同时,要

            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监督,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3)建立农村保洁队伍
                 可考虑由村委会和农户共同出资,成立农村保洁队伍,队伍规模建议按每 300 ~ 500

            人配备一名保洁人员的标准执行,同时明确村委会、协管员、保洁员、农户四方责任,保
            证垃圾收运有效进行。

                 2.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建设
                 当前,国家和地方亟须制定和修改与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
            使之更为完善和详细,从而规范农村居民对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行为,实现农村生活垃圾

            治理有法可依,保障农村良好的生活环境。
                 3. 制订与农村环境相关的标准规范
                 应充分考虑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监督执法能力、农村环境污染现状等多种因

            素,制修订与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相关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考虑我国大
            部分农村地区地广人稀和经济发展水平总体不高的实情,应适当降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
            施建设标准和处理标准。

                 4. 出台地方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方案和规划
                 在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全国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规划纲要(2007 ~ 2020 年)》(环

            发〔2007〕192 号)的指导下,各级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应制定科学有效的农村生活垃圾
            污染防治方案与规划,用以指导各级政府和环境管理部门的农村环境管理工作。
                 5. 加强宣传培训,推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

                 (1)加强环保宣传,增强公众环保意识
                 通过影音、网络、报刊、讲座、展板等形式,充分调动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志

            愿者、非政府组织的积极性,向村民宣传生活垃圾的危害及其合理处置的重要性,并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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