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新时期生态环境监测与环保技术应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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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一)对生态标准制定起指导作用
所谓生态标准具体是指为保护生态安全和生态平衡,在对科技水平、自然环境特征以
及实际经济条件等进行全方位考虑的前提下,对人的行为方式作出的规定及一些技术规范。
环境标准体系是制定生态标准的基础,其能够给生态标准制定提供可靠依据。我们可以将
环境标准体系看作是框架蓝图,在其中可以清楚的找到生态标准制定的关键和方向,从中
能够使我们获悉应制定何种生态标准,进而有效地避免了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盲目性,同时
开可以确保生态标准具有完整性、配套性以及系统性。因此,环境标准体系能为生态标准
的制定、修改提供指导。
(二)环境监管的需要
就环境监管而言,其在执行监督管理过程中,应有一套较为完整的标准作为指导依据,
环境标准体系恰恰能够满足环境监管的这一需要。因环境标准体系是以防治环境污染为主,
如果没有环境标准体系,则会导致环境监管缺乏定量化的依据,难以起到对人为破坏自然
环境的约束。虽然我国的一些法律法规中,也有对保护生态环境的条款,但因欠缺一定的
量化标准,致使约束力不强,从而导致了过度的乱砍乱伐、水资源浪费等情况的发生,使
得我国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环境标准体系的建立,为环境监管提供了定量化的依据,
有效地保障了法律法规实施。
(三)有利于环境评价的科学性
自 20 世纪 80 年代开始,我国便在生态环境的评价方面进行了大量工作,被评价的对
象包括:城市生态、农林复合生态、水生生态、草原、绿洲以及沙漠等等,在这一过程中,
诸多评价指标体系也随之应运而生。但是因缺乏环境标准,使得各方面的评价标准严重缺
乏科学依据,而且统一性较差,评价结果不具备可比性及科学性。随着环境标准体系的建
立,使得在进行生态环境评价时有了充分的科学依据,评价结果也更为详实、准确。
五、完善我国环境标准体系的建议
(一)在环境标准体系中树立健康价值标准
所有的环境法律政策以及标准体系都是为了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但其背后的逻
辑思路是为了维护人的环境权利――其中以人的生命健康为首要权利。但是诚如前述,我
国环境标准体系中缺乏应有的健康价值理念。因此,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权益和提高人民生
活质量,十八部委在《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07-2015)中提出,我们当前急需
制订以下方面与保障公共健康相关的标准:环境污染健康损害评价与判定标准;环境污染
健康影响监测标准;环境健康影响评价与风险评估标准;饮用水、室内空气及电磁辐射等
卫生学评价标准;土壤生物性污染标准;环境污染物与健康影响指标检测标准;突发环境
污染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标准。总之,健康价值理念下的环境标准应当是强调环境中的污染
物质在数量和浓度达到一定限值会对人类产生危害,而非简单归类为有损环境。同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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