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9 - 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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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




           “大炼钢铁”导致工业“三废”放任自流,污染逐步蔓延,乡镇企业不断发展壮
           大进一步加重环境污染,环境污染问题逐步显露出来。富春江、大连湾、官厅水

           库等污染事件,以及北京、沈阳、淄博等城市大气污染严重的态势,给中国生态

           环境状况敲响了警钟。1973 年 8 月,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
           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

           造福人民”的 32 字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明确了环境保护工作怎么开展,要抓哪些

           内容,确立了环境规划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统领地位,逐步揭开了中国环境保护

           规划工作的序幕。

               这一阶段,环境规划工作重点围绕工业三废治理、重点城市环境保护、水域
           污染治理等内容开展了一系列工作。1975 年,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编制了环

           境领域第一个国家计划《关于制定环境保护十年规划和“五五”(1976 ~ 1980 年)

           计划》,计划提出了“5 年内控制、10 年内基本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总体目标。
           1976 年,原国家计委和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联合下发了《关于编制环境保护

           长远规划的通知》,提出把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国

           民经济发展“五五”计划中提出了有关企业“三废”治理、重点城市环境保护、

           水环境质量改善等环保内容。“六五”时期,未形成环境保护五年规划文本,环

           境保护以独立篇章形式作为第十项基本任务首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
           五年计划。经过“六五”计划实施,中国工业污染治理成绩显著,城市环境恶化

           的趋势有所控制,自然环境保护有了一定的进展。这一阶段,由于环境保护规划

           刚刚起步,对环境规划的内涵边界、技术方法、管理实施等都没有充分的认识,
           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仍处于“想做而不知如何去做”的起步阶段。少数地区开始

           探索编制地方环境保护规划,但环境保护规划工作依然还很薄弱,没有融入经济

           社会发展中统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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