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6 - 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
P. 176
第四章 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是经济发展问题,也是社会治理问题。从新《环保法》到
《意见》,再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从立法到社会整体治理层面持
续规范完善国家生态文明领域的法律法规,从不同领域和层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
综合能力。例如,实行山水田湖草沙一体化发展模式,是保护与修复生态环境的
有力举措。保护与修复需要同时进行,不能只顾一头。只有真正实现了统筹兼顾,
精准施策,才能保护环境,逐步修复被破坏的生态。同时要加快推进生态系统保
护修复工程,确保生态产品具有更强大的生产力,持续增加绿植面积,加强水土
流失治理,解决荒漠化和石漠化问题,提高湖泊与湿地面积,也让生物多样性得
到保护。此外,还要不断扩大环境容量生态空间,使自然生态处于更加平衡状态,
为生态安全提供有力保障。为了在生态保护过程中取得更大成效,关键在于对落
后经济结构与发展方式进行改变,经济效益的提升不是只有无节制索取生态资源
一条路径,也不是只关注生态环境保护而不发展经济,关键在于找到保护与开发
的平衡点,两者同时推进。
(二)把“坚持保护优先”作为首要原则
保护生态环境重要,还是发展经济重要?从本质上来说,就是环境与经济之
间是怎样一种关系,需要达到一种什么程度的平衡。2018 年 6 月 16 日公布的《中
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把“坚
持保护优先”作为首条基本原则提出来,强调要“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保护优先”
已经成为中国制定各项重大发展战略的重要原则。这一原则充分体现了生态文明
建设规律的内在要求,准确反映了中国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客观
现实,明确指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着力方向,为我们建设生态文明提供了重
要指导。坚持保护优先,是将生态环境保护理念从经济发展源头引入,并贯穿始
终。经过几十年的经济高速发展,我们面临着自然资源紧张、环境污染严重、生
167
1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