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1 - 新编动物防疫检疫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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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可用 10%漂白粉液或 1%过氧乙酸喷雾或擦拭,作用 1 ~ 2 小时。凡无使用
            价值的严重污染物品可用火彻底焚毁消毒。

                 8  皮、毛处理

                 皮毛、猪鬃、马尾的消毒,采用 97 ~ 98%的环氧乙烷、2%的 CO 2 、1%的
            十二氟混合液体,加热后输入消毒容器内,经 48 小时渗透消毒,启开容器换气,

            检测消毒效果。但须注意,环氧乙烷的熔点很低(< 0℃),在空气中浓度超过 3%,

            遇明火即易燃烧发生爆炸,必须低温保存运输,使用时应注意安全。

                 骨、角、蹄在制作肥料或其它原料前,均应彻底消毒。如采用 121℃高压蒸

            汽灭菌;或 5%甲醛溶液浸泡;或用火焚烧。



                                   小反刍兽疫防治技术规范



                 小反刍兽疫(Peste des Petits Ruminants,PPR,也称羊瘟)是由副黏病毒科麻

            疹病毒属小反刍兽疫病毒(PPRV)引起的,以发热、口炎、腹泻、肺炎为特征的
            急性接触性传染病,山羊和绵羊易感,山羊发病率和病死率均较高。世界动物卫

            生组织(OIE)将其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2007 年7月,小反刍兽疫首次传入我国。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

            小反刍兽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国家小反刍兽疫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小反刍兽疫的诊断报告、疫情监测、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等技
            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小反刍兽疫防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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